2017年华翠、方舟、桥北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华翠、方舟、桥北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11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7]12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2017年华翠、方舟、桥北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7]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299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7年华翠、方舟、桥北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2990万元,面积共计19.6万平方米。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2017年华翠、方舟、桥北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面积共计19.6万平方米,本标段投资额约25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补充绿量,增加部分节点绿化,修补园路、更换龙骨和破损木栈道,公园亮化提升,原有照明设施更新提升,园林小品,增加警示标识和导向牌,完善卫生间使用功能,增设避雨凉亭,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2月20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为本单位职工,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 项目部具体人员应按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配置并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4、 |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4.2不接受窗口报名。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6时00分。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里279号利和大厦7楼 获取文件。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6.4文件不接受邮购。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继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军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昊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7 年 12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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