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通告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DCGZB
*******2、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3.8万元
5、项目概况:12368诉讼服务热线(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3.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本次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丹东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市财政局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注:各供应商在通过网络进行注册后,即可参与丹东市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但在投标结束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必须将纸质材料送到或邮寄至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参加县(市)区政府采购项目,材料提供给县(市)区政府采购办。经过审核后正式进入供应商库,否则无法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可暂不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成功入库后直接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丹东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网址:http://60.21.141.206)。(咨询电话:
****-*******)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2月11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方式: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编制科领取(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市民货物中心一楼)。
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6年或2017年度);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任意一个月);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
上述资料除标注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交易中心将谢绝领取文件
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投标保证金应为电汇、网上银行支付形式)
帐户: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
********000151(咨询电话:
****-*******)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下午14:00时前(北京时间)。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2018年1月3日下午14:00时前截止,同时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货物中心一楼)召开公开招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联系人:蒋艳 贲晓霞 ⑵联系电话:
****-*******邮箱:
DDCGHWB@163.COM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采购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宋枫 ⑵联系电话:
138*****600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