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翻斗车及扫雪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翻斗车及扫雪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翻斗车及扫雪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1日08: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11日09:00至2017年12月15日15: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2日09:00
开标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3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
采购单位地址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先生
附件:
附件1公告.docx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翻斗车及扫雪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翻斗车及扫雪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HZB2017-1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

地址: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环卫站翻斗车及扫雪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HZB2017-139。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为395000.00元)
4、招标内容及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翻斗车及扫雪机采购;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三年。
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相关培训。
7、交货地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直至安装调试完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4年-2016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9、潜在供应商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12、潜在供应商为其提供的货物应满足国家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能够注册并上牌照,须提供同类型车辆上牌证明材料。13、潜在供应商为其提供的货物应开具机动车统一税务发票,须提供同类型车辆机动车统一税务发票证明材料。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境内设立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09:00至2017年12月1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扫雪机 翻斗车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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