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小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商住小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江湾”商住小区项目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樟招字[2017]第060号
一、招标条件:

“清江湾”商住小区项目经樟发改工字【2017】44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针对本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春清江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江湾”商住小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招标单位:宜春清江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樟树市仁和路东侧。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约16721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约134104.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324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1704.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约33111.4平方米。

5、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总额约910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估算约29486万元。

6、招标内容:

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包括招标下列内容:

6.1勘察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及说明,完成该项目工程勘察和提交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6.2设计工作内容:建筑、结构、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景观、消防、室外工程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3采购工作内容:工程相关材料设备(不含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6.4工程施工内容:土建、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景观、消防、室外工程等工程(交钥匙工程)。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9、本工程工期要求:工程勘察 20 日历天内;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 45 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 45 日历天内;工程施工工期 480 日历天内。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壹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本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⑤2014年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可不提供);

⑥施工单位拟派八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含安全员C证)、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

3.3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

②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本次招标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报名时须按以上要求(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料及原件供现场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投标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2017年12月11 日~2017年12月15日每天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失去磁性,需提供身份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情况证明书),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等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并带好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就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施工相关事宜向招标单位签订承诺书,投标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要求签订承诺书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不得进入开标会现场参与投标活动。报名时须缴纳1000元资料费。

3、报名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4日9:30时整,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2*****833

招标人:宜春清江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联系人: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樟树市基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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