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铝业炭渣、铝灰循环利用工作外委招标公告

遵义铝业炭渣、铝灰循环利用工作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遵义铝业炭渣、铝灰循环利用工作外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遵义铝业炭渣、铝灰循环利用工作外委项目

2.2 项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镇。

2.3 项目概况:

铝电解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产生大量的电解炭渣和铝液熔铸时清除的铝灰渣。公司年产能已达到41万吨,经测算每年公司的碳渣量在10000吨左右,铝灰量按一半自铸铝计算每年约800吨。炭渣中约含有70%的电解质,铝灰中主要是铝、氧化铝和氟化物等。

目前公司的碳渣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浮选的方法提取再生氟化盐,铝灰主通过热灰处理系统分离后剩下物质

公司炭渣有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每日处理炭渣13吨,月处理炭渣390吨。每月余410吨炭渣无法处理;铝灰热处理分离铝液后堆放,急需处理。

碳渣和铝灰已列入国家危险固体废弃物名录,不能随意排放。为了达到零排放,对炭渣和铝灰循环利用。

2.4招标范围

2.4.1 (一)、炭渣浮选(炭渣提炼氟化盐)

利用遵义铝业现有炭渣浮选的设备设施,对电解产生的全部炭渣进行浮选

(1)将炭渣从电解炭渣池转运到加工场地;

(2)将浮选后的再生氟化盐包装、运输到指定场地;

(3)浮选所需的人工、耗材、包装材料、工器具由投标方提供,服务期满后所投设备设施归招标方所有;

(4)公司现有处理能力每月400吨,超出处理能力之外增加的设备设施由投标方负责;

(5)将生产的氟化盐包装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区域;

(6)产品标准:

氟、铝、钠总和﹥97%;

铁﹤0.08%;

硅﹤0.36%。

2.4.2 (二)、再生氟化盐提炼电解质

将炭渣浮选后的再生氟化盐通过中频感应炉熔炼去除杂质,得到可直接加入电解槽的电解质。

(1)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指定的区域,建设再生氟化盐熔炼去杂质得到电解质的机电设备和通风除尘等设施,服务期满后所投设备设施归招标方所有;

(2)在招标方提供的厂房之外,为完成电解质提炼工作所需的其它设施由投标方负责建设

(3)在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烟气接入招标方烟气净化系统;

(4)生产过种中所需的人工、耗材、包装材料、工器具由投标方提供;

(5)将生产的电解质包装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区域;

(6)产品标准:

电解质化学成份

化学成分


不大于%

不小于%


AL2O3

CaF2

KF

SiO2

Fe2O3

P2O5

分子比

其它

MgF2

LiF


2.5

5.5

4

0.55

0.05

0.001

2.5

0.2

0.2

2


2.4.3 (三)、铝灰制作阳极保护环或阳极覆盖料

投标方将招标方铝渣提炼后的铝灰,根据招标方的需求,制作成200kA、400kA阳极钢爪保护环;或水解处理生产阳极覆盖料。

(1)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指定的区域建设制作阳极钢爪保护环设备设施;

(2)投标方负责生产过程中氨气中和吸收处理;

(3)生产过种中所需的人工、耗材、包装材料、工器具由投标方提供; 

(4)将生产的阳极钢爪保护环和阳极覆盖料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区域;

(5)产品标准:符合招标方生产需求。

2.4.4招标方提供条件:

(1)、提供现有的生产设备设施、现场办公场地;

(2)、在定额范围内免费提供生产用水、电、压缩空气;

(3)、提供食堂就餐洗浴条件,费用自理;

2.4.5投标方工作要求:

(1)、投标方要遵守招标方的现场、安全、职业健康等管理制度

(2)、投标方应制作详细的生产组织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

(3)、投标方要服从招标方的生产运行调度管理;

(4)、按照招标方产品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

2.4.6现场安全、设备检查工作要求:

(1)、遵守遵义铝业《承包商管理制度》《中铝公司十条禁令》《遵义铝业反三违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

(2)、遵守遵义铝业设备管理点检标准、定检标准、巡检标准

(3)、严格执行《遵义铝业现场管理制度》

2.5服务期限 : 五年

三.********59cdbb49" target="_blank">★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从事过电解炭渣、铝灰处理的优先。

3.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为投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 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2016年,新设立企业自营业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记录、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

五.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139*****465,电子邮箱:XYJL_ZB@126.com。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电汇时务必注明:“遵义铝业炭渣、铝灰循环利用工作外委”),不接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如下证明文件,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购买项目名称,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并在邮件中附如下附件:

(1) 单位介绍信。

(2)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以及对应可编辑电子版。

税务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项目名称


2

电话


3

纳税人识别号


4

注册地址


5

开户名称


6

开户银行


7

银行账号


8

银行联行号


9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说明

表格中的信息是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信息,请投标人详细填写。

注:(1)银行账户信息应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户名”与“投标人”一致的,在“户名”处直接填写“同投标人”即可。

(2)以上信息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购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购买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日 期


购买人签名:

备 注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向贵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费自理。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方式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默认对方已收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已收到XX项目招标文件,特此说明”,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上午9:30分。

7.2投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路2#中铝科技大厦C座12楼。

7.3逾期未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路2#中铝科技大厦C座12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镇

联系人:周扬

电 话:183*****95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联系人:武先生 纳女士

电 话:139*****465 189*****481

邮 箱:XYJL_ZB@126.com

开户名称: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钓鱼台支行

账 号:1105 0167 5300 0000 0186




标签: 利用 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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