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产业园区装备制造园中路(11#塘)一期工程延长段(K4+296.223—K6+312.016段)招标公告
丹东产业园区装备制造园中路(11#塘)一期工程延长段(K4+296.223—K6+312.016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150010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15001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东产业园区装备制造园中路(11#塘)一期工程延长段已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字【2006】2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开行贷款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丹东产业园区装备制造园中路(11#塘)一期工程延长段(K4+296.223—K6+312.016段)。 (2)建设地点:丹东产业园区。 (3)工程规模:道路全长2015.793 m,道路宽28m。 (4)计划工期:2009年3月8日至2009年7月30日。 (5)招标范围:包括修建主干道路、排水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2月5日至2009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09:0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0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丹东沿江开发区房坝3#楼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刘虹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0003330邮 编:110005200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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