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码:CBL_********_*******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内容:
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6〕2888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发包人自筹(本项目是通过BOT项目法人招标,确定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做为投资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和宜宾市境内,起于成乐高速公路止点(乐山市辜李坝),经五通、犍为、泥溪至止点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市象鼻),全长约137.778公里。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中:特大桥4座,大桥81座,互通式立交9处。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桥、中桥、小桥涵及路基1/100;设计安全等级一级,环境类别Ⅱ类。
2、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拟划分为5个合同段独立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基层、底基层、面层)及桥面铺装层、匝道、连接线行车道、路缘带、硬路肩等的施工。计划工期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合同段划分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每一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申请人用于申请合同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在过去三年中(2005-2007年),年平均主营业收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2004年起)作为主承包商成功完成过一级或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含底基层、基层和面层)3个及以上,累计长度不少于60公里,同时还须具有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2002]544号文,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所申请合同段“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招标人在公告中公布各个合同段的预估金额,供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参考。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采用“有限数量制”,下一阶段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请持本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和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于2009年2月9日至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6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资格预审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送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09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6楼,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六、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每一个申请人,最多可申请2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每个合同段须单独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可通过二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每个合同段拟投入人员相同时,最终仅可能获得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同时,可能获得二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须按合同段分别配置。
七、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八、行政监督机构和电话
行政监督机构:四川省交通厅、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投诉方法: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规定处理。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话:***-********(监察室)、***-********(建管处)
邮编:610041
九、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A、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5年内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上述3表请在本网站或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网站(www.sdecscly.com)上下载,各申请人将其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用Word格式编辑的不可修改的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或U盘)用密封方式(外封套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期7日前(2009年2月20日17时)提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申请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7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内容为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中国交通报、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网站(www.sdecscly.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6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褚先生
电话:***-***********-********
传真:***-********
网址:www.sdecscly.com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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