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乙二胺四乙酸四钠招标公告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乙二胺四乙酸四钠招标公告
招 标 文 件
*** 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自行制做“投标文件”,如按“招标文件”提交将视为废标。
2、投标文件必须以A4纸张格式、Word形式上传。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和质量保障能力,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供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并且将做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4、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5、咨询电话:******* *******
一、标的、计量单位、数量等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
含量计量
单位数量不含税
单价合计
金额生产
厂家实际
含量
1十二烷基苯磺酸钠≥60%公斤500
2乙二胺四乙酸四钠≥99%公斤1000
3三聚磷酸钠≥96%公斤3000
总合计金额(不含税):
总合计金额(含税17%):
二、价格:以上申报不含税单价及含税总价、含运杂费等供方送货到厂内指定地点价格。
三、质量要求: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满足需方使用要求,送货时必须附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单。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将产品生产厂家、所供产品确切含量及其它不符之处标注清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验收:到货后,需方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含量以需方实际检验结果为准,如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则无条件给予免费更换。
五、数量:结算数量以需方实际检斤验收数量为准。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将货送至需方厂内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分批付款。
九、违约责任:由于供方产品质量及供货时间的原因而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发生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十、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协商或提交需方所辖人民法院诉讼。
招标方: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02月02日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单位名称:
地 址:
法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户行帐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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