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招标公告
勉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执法执勤车”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勉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7)52号
三、采购人:勉县人民法院
地址:勉县武侯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傅勉忠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勉县和平路东风转盘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公告下方项目清单)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项目概算14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如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会议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资信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的书面声明。
4、询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
5、售后服务承诺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
3、开标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项目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
一般执法执勤车辆 (面包车) | 白色 1、基本信息 排量[L]:1.5L 排量:1485mL 进气形式:自然吸气 变速箱类型:5挡 手动 2、车身尺寸 轴距: 2720mm 整备质量: 1319kg 座位数: 7个 油箱容积: 42L 前轮胎规格: 195/60 R15 后轮胎规格: 195/60 R15 有备胎 3、动力系统 排气量: 1485mL 排量[L]: 1.5L 最大功率: 82kW 最大马力: 112Ps 最大功率转速: 5800rpm 最大扭矩: 147N.m 最大扭矩转速: 3600-4000rpm 缸体形式: 直列 气缸: 4缸 供油方式: 多点电喷 压缩比: 10.2 燃油标号: 92号 挡位个数: 5 混合工况油耗: 6.6L/100km 环保标准: 国五 4、底盘制动 驱动方式: 后轮驱动 前悬架类型: 麦弗逊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 拖拽臂式半独立悬架 前轮制动器类型: 通风盘 后轮制动器类型: 盘式 驻车制动类型: 手拉式 车体结构: 承载式 5、安全配置 防抱死制动(ABS): 制动力分配(EBD/CBC等):主驾驶安全气囊 :副驾驶安全气囊:胎压监测: 后排儿童座椅接口(ISO FIX/LATCH): 6、驾驶辅助 定速巡航:定速巡航 后倒车雷达:倒车影像: 后方影像 7、外部配置 前大灯: 卤素 LED日间行车灯: 前雾灯:大灯功能: 高度调节 前电动车窗:后电动车窗:外后视镜电动调节: 电动调节 隐私玻璃:前雨刷器:后雨刷器: 后雨刷 电动行李厢: 电动开合 车顶行李架:中控锁: 手动中控 8、内部配置 遮阳板化妆镜:方向盘材质: 塑料 多功能方向盘:方向盘调节: 上下调节 前排空调: 手动空调 9、座椅配置 座椅材质: 皮质 第三排座椅: 10、信息娱乐 中控彩色液晶屏: 普通液晶屏 GPS导航:蓝牙/WIFI连接: 蓝牙 外接接口: USB 扬声器数量: 5-6个 保证原厂原装正品,三年或六万公里整车质保,送首次保养、车辆贴膜、脚垫及挡泥板。 | 辆 | 2 | ||||
合计 | (大写) | (小写)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说明 | 项目预算:14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请于12月15日当日上午10时前将报价单密封送达至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并现场提供以下证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如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会议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从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采购指南下载);资信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的书面声明;询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所报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家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车。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询价通知书为合同组成部分,含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 4、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具体时间为2017年 月 日前(由供应商自行填写,未填写则视为无效报价)在交货地点交货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条件之一。 5、未填写明确品牌型号则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配置参数不接受负偏差。 7、交货地点:勉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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