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受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就200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AJGK2009-001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0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安吉县境内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的二类及以上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3)有当地税务、财政、社保部门确认的2007年1月1日至今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无欠税欠费)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6)本标禁止联合投标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2月6日至2009年2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月3日 09:30
六、投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七、开标时间:2009年3月3日 09:30
八、开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有工商部门年检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当地税务、财政、社保部门确认的2007年1月1日至今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无欠税欠费)(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经报名不退还报名费。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任女士喻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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