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2017年度粮食规模经营补助资金购买复合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2017年度粮食规模经营补助资金购买复合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2017年度粮食规模经营补助资金购买
复合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4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37*****006
邮箱:dynysc@163.com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电话:(054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2017年度粮食规模经营补助资金购买复合肥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二级): A2204
四、采购品目名称(二级):粮食规模经营补助资金购买复合肥
五、公示期限:2017年12月12日至 2017年12月14日
所有意见应于2017年12月1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实名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递交至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4号)或者以实名方式将所有意见(PDF版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发送至采购人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发 布 人: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河口区农业局2017年度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购买复合肥项目技术参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主要技术规格
硫酸钾型复合肥,总有效成分含量N+P2O5+K2O≥45%,配方比N:P2O5:k2O分别为15:15:15,氯离子含量≤3.0%,所供产品符合GB15063-2009标准,产品规格:50公斤/袋,登记作物:粮食。
二、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总资金175万元,本项目不分包,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肥料配送,并按照要求送达农业局指定地点。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中标人必须负责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并向使用者说明肥料的性能、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供货时必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对本批样品检测的报告
2、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当对所销售的肥料产品质量负责。购进肥料,应当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肥料登记证,产品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和其它资料,并建立肥料销售档案。肥料销售档案应记录包括购入和销售的肥料产品、数量、生产企业、价格、批号、生产日期、购买者等情况,肥料销售档案应当在肥料销售后移交招标人保存二年。
3、服务效率:投标人提供 7×24 小时响应,提供技术服务电话,随时解答使用者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四、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为:肥料到达单位,采购人单位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约定逐项验收。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包装服务:肥料包装材料应当满足肥料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要求;肥料产品的包装应当印(贴)有标签或附具使用说明书。出现包装破损,应及时替换。
2、肥料销售档案记录真实准确,作为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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