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厨房“明厨亮灶”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拉尔区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厨房“明厨亮灶”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拉尔区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厨房“明厨亮灶”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7-HLEMCLZ-SG 1.招标条件 海拉尔区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厨房“明厨亮灶”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海拉尔区公安消防大队以内公消后字(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海拉尔区大队,呼伦贝尔市中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厨房进行升级改造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质量目标: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5投标保证金:5,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暂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名、标书发售书或证明 4.1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需提供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红章),原件查验后退回,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报名期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单位可到呼伦贝尔市中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5.2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泰达花园5号门市。 5.3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zbw/index.jsp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体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海拉尔区大队 地 址:海拉尔区消防街 邮 编:021000 联 系 人:张忠良 电 话:132*****596 招标代理人:呼伦贝尔市中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泰达花园5号门市 邮 编:021008 联 系 人:李女士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hlbezc@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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