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眉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Y201716

三、采购人名称: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宝鸡市眉县平阳街东段

联系方式:186*****74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大庆路41号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电子展示室(项目预算15万);

二标段:电子档案扫描系统(项目预算14万);

三标段:视频会议室系统(项目预算15万)(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数码电子产品销售、安装、维修;

(4)投标人须提供3份及以上2015年12月至今同等及以上规模相关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文件。

(5)必须有固定售后(售后服务点须在眉县内,提供售后电话及上门服务7*24小时);

(6)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且在公告有效期内)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5日 17 时止(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宝鸡市大庆路41号

3.获取方式:购买标书时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廉洁证明及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6时

2.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1日16时

3.谈判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嘉信酒店17楼会议室

九、其他说明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2.联系方式:****-*******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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