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昌吉市X121线中山路-滨湖镇-甘莫公路-农六师公路改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昌吉州昌吉市X121线中山路-滨湖镇-甘莫公路-农六师公路改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市X121线中山路-滨湖镇-甘莫公路-农六师公路改建项目,已由“昌市交字【2017】197号、昌市交字【2017】198号、昌市交字【2017】199号”。文件下达了该项目基本建设计划的批复,按照昌吉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该项目基本具备工程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昌吉市X121线中山路-滨湖镇-甘莫公路-农六师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吉市境内,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自筹资金。工期:计划自2018/04/01开工,2018/11/15竣工,总工期229天(日历日)。对合同段路基、路面、涵洞、平面交叉等进行监理及施工招标。
2、建设规模:第一合同段为主线K0+000~K9+000段,路线全长9.000km(其中二级公路7.250km,三级公路1.750km)。起点K0+000位于滨湖镇(X121线K9+370处),距昌吉市10km,路线自西南向东北,终点K9+000位于友丰村。第二合同段路线全长9.14421km(其中主线3.76421km,支线5.380km)。主线起点K9+000位于友丰村,路线自西南向东北,终点K12+764.21位于五十户村路口;支线起点K0+000位于滨湖镇五十户村(主线K12+764.21处),路线自西北向东南,终点位于五家渠市西林路以西600m处。第三合同段路线全长8.435379km。起点K12+764.21位于五十户村路口,距昌吉市23km,路线自西南向东北,终点K21+199.589位于甘莫公路K30+370处。
3、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3个合同段,施工3个合同段。
施工、监理第一合同段为主线K0+000~K9+000段,路线全长9.000km(其中二级公路7.250km,三级公路1.750km)。起点K0+000位于滨湖镇(X121线K9+370处),距昌吉市10km,路线自西南向东北,终点K9+000位于友丰村。施工工期为229天(日历日)。
施工、监理第二合同段路线全长9.14421km(其中主线3.76421km,支线5.380km)。主线起点K9+000位于友丰村,路线自西南向东北,终点K12+764.21位于五十户村路口;支线起点K0+000位于滨湖镇五十户村(主线K12+764.21处),路线自西北向东南,终点位于五家渠市西林路以西600m处。施工工期为229天(日历日)。
施工、监理第三合同段路线全长8.435379km。起点K12+764.21位于五十户村路口,距昌吉市23km,路线自西南向东北,终点K21+199.589位于甘莫公路K30+370处。施工工期为229天(日历日)。
4、昌吉市X121线中山路-滨湖镇-甘莫公路-农六师公路改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为确保建设进度和施工质量,同时节省建设投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招标。
项目中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申请人:监理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相应资质要求、 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施工投标申请人:施工投标单位应在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辖区范围内注册的公司,第一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第二合同段和第三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同时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或纳入昌吉州施工企业“黑名单”及列入交通厅D级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允许报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监理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昌吉州境内公路工程业绩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施工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昌吉州境内公路工程业绩证明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由昌吉州辖区内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二份至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 元,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
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30时,集中地点:昌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10:30时,地点:昌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下午16: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6: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第一合同段施工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肆拾万元人民币(40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4.1 第二合同段施工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20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4.2 第三合同段施工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叁拾万元人民币(30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4.3第一合同段监理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4.4第二合同段监理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4.5第三合同段监理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5账户信息:
中国银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账号:********8500
行号:********1068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投标结束(2017年12月12日10:00—2018年1月1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昌吉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市
电话:*******
联系人:张劲
传真:0994-*******
邮编:831100
招标代理: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联系电话:186*****688
联系人:宋洁
传真:****-*******
邮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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