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诏安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诏发改[2009]4号}建设。现福建省招标中心受诏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标编号为:FJTC-2008-90)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诏安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诏安县工业园区县文体中心西北侧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活动中心综合楼,(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投资估算:本次招标投资规模约400万元
6、质量等级: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7、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8、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9、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10、工 期:24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三、投标须知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3、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站公布。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出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否则,将不予签收。
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四、投标报名
1、采用不记名报名,投标人报名时无须提供任何证明,也无须签字登记。
2、报名时间:2009年 02 月 09 日~ 13 日(双休日除外)8:30-11:30、15:00-17:00时。
报名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厦门部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180号2楼
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并在2009年 02月 19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帐户。
六、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02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接收处。
七、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09年 02月20 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 标 人:诏安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
地 址:诏安县教育局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180号2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