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qt********07
工程名称:环观南路(平大路-外环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公告时间:2009年2月1日09:00时至2009年2月5日18:00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招标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招标部分估价:40.000000万元
工程地点:宝安区观澜街道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1)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如属外地企业则须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
(2)具有深圳市水务局认可的水利部或省水利学会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深圳市生态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其他:未被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招标人同时进行①观澜街道3号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②环观南路(梅龙路-平大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③环观南路(平大路-外环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④石龙仔路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申报四个标段,否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将采用抽签方法,四个标段同时开标,取抽签号前四位投标人作为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3、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情况(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02月01日09:00时至2009年02月05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李卫平
招标人:深圳市宝安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经办人:刘国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邹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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