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舒安街八秀村大屋余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舒安街八秀村大屋余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舒安街八秀村大屋余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夏财采计[2017]00518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舒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2017年舒安街八秀村大屋余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SG
二、项目名称:2017年舒安街八秀村大屋余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113.129243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5、投标人须具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
7、投标人近期的社保材料(必须包含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含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投标人如是外地单位,须有进汉备案证明;
9、投标人企业近两年来类似工程业绩,并附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2015年、2016年,每年至少一个);
10、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6年);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银行开户许可证;
1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建造师)本人报名须一次性提交如下资料一套(原件,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项目经理:①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学历证或学位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②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近叁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每年至少提供一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2014年起);③项目经理(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有经济处罚的不转包的项目管理承诺书;
注: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资质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舒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段主任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凯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标签: 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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