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湖高效花卉种植基地配套设施(木屋厕所)招标公告
白马湖高效花卉种植基地配套设施(木屋厕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白马湖高效花卉种植基地配套设施(木屋厕所)已由淮安市发改委(2017-320800-01-03-35106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白马湖境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总投资约560万元。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详见合同中工期相关约定)。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需木结构或木屋的设计、制作及施工相关内容)。
3.2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拟选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或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1月以来,做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经建设方签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8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分别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3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9.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0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3.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2 月18 日,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4 日 9:00 (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另单独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人须开标前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8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3%缴纳。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河区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5/6楼
邮 编:223001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51*****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九江东路121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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