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2018-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招标公告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投资集团”)拟对2018~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概况 2009年7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09】126号)同意组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为出资人。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全部国有经营性资产及持有的股权投入交通投资集团,并将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划入交通投资集团直接持有。 2009年7月29日,交通投资集团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注册资本2亿元。2010年6月29日,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增资投入交通投资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212.20亿元。 2011年5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批复和有关规定,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公路港务局持有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965,060,271股(占中原高速总股本45.09%)无偿划转至交通投资集团持有。 截止2016年末,交通投资集团注册资本267.47亿元,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7个(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秉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公司2个(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新设立1个控股子公司豫交投农银(苏州工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投资集团资产构成、所属全部子公司以及所采取的会计政策等详细情况见交通投资集团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上公开对外披露的报告,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查询。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视同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招标人所采取的会计政策。 二、招标内容:2018-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一)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 包括交通投资集团及所属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局集团”)、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港集团”)、上海秉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美投资”)。 (二)本次招标的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由以下五个标段组成: 第一标段:交通投资集团及其所属高发公司(不包含其控股子公司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秉美投资; 第二标段:工程局集团(不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实业公司、监理公司; 第三标段: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第四标段: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目前管理的河南省豫鑫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鑫商贸有限公司、河南路达物资公司、河南省郑州交通物资贸易公司、郑州豫鑫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标段: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标段中所列示公司如含子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需包含对其各子公司出具独立的审计报告。 2、上述标段中第一标段中标人为招标人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牵头机构,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及第五标段中标人需按照第一标段中标人工作计划及质量控制标准开展本标段审计工作。 3、上述标段具体服务协议逐年签订,招标方保留不续签协议的权利,无需经投标人同意。根据河南省国资委下发的《省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工作暂行办法》,中标人对招标人服务满3年后,需履行相关延期手续,如未获得河南省国资委审批,则招标人保留不再续签2021年及2022年审计服务的权力,投标人无条件同意。 4、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服务。 5、招标人将根据《河南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豫国资文【2004】36号)的规定,对本次招标承办第一标段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在本次招标服务年限进行审查。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是在河南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并且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7年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结果名单》中A类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0人(该人数以购买标书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查询版显示信息为准);本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证券资格; (2)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在河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或外地驻河南办事机构备案登记证为准)的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名单中,在河南省的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0人(该人数以购买标书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查询版显示信息为准);本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证券资格。 2、二标段-五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是在河南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并且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结果名单》中A类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人(该人数以购买标书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查询版显示信息为准),其中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证券资格; (2)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在河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或外地驻河南办事机构备案登记证为准)的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名单中,在河南省的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人(该人数以购买标书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查询版显示信息为准),其中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证券资格。 3、投标方须以总部的名义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6、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及地点: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方于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0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通过网站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当二者不一致时,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请注意电子版中签字、盖章齐全)。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9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1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 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招标方定于2018年1月9日9时00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1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公开开标,投标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出席。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按投标方须知规定提交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方自获取招标文件起即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履行保密义务,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招 标 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方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425室 邮 编:450016 联 系 人:张先生 程先生 邮 箱:********55@qq.com 招标代理 :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东路41号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 武女士 电 话:0371—******** 邮 箱:hngszx20150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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