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保供水供电招标公告

2018福保供水供电招标公告

( 2018福保供水供电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福保供水供电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类型

集中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00

项目背景


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北邻广深珠高速公路,南沿深圳河,西至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35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福田保税区范围,主要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维护工作,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www.cgzx.sz.gov.cn/),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5级)或以上资质(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7-008026-000034福保供水供电设施维护项目1.0*******.0

具体技术要求



1、设施设备维修合格率100%(注:维修期限不得超出采购方规定期限内,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台风、暴雨等。);

2、定期对区内路灯及线路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路灯完好率不低于98%;

3、协助供电部门每年对维修范围内的电气设备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4、有效投诉率低于0.2%。

5、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6、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并持有上岗证书。

7、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日常巡查、保养及小修,主要包括单笔设备维修投资在6万元以下(不含6万元)的维修。具体内容如下:

8、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开关站及配电房、高低压电缆、路灯低压设施维护、路灯灯杆、高杆灯、灯具(含光源)、电缆管、手井、箱变、管养及电缆防盗、设施损坏的恢复以及完成日常维护、设施防盗、巡查及清洗、补漆及设备设施维护检测维护、中心广场喷泉及三号门屏风等以上工作内容。

9、配电房与开关站维护:由供应商承担变压器、电器设备及其高低压开关停送电操作和申请及以上设备的检修、清扫、更换、值守等相关责任。供应商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值班制度,并建立巡查值班记录档案,采购方不定期检查,未按要求巡查值班对供应商违约罚款1000元/次,情节较为严重的按商务需求第7条处罚;巡视人员和检修人员都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从事此项工作合格证件,并向采购方提供其证件复印件。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务院其他部委颁布的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的关于电力安全运行、检修、试验、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程并认真执行,以确保采购方安全可靠用电,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发现异常设备故障及时向采购方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做出得当处理。供应商保证变电站运行期间及时处理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故障。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不可抗力或站外原因造成站内设备损坏由采购方负责。若供应商违反国家有关变电站运行的规定而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采购方经济损失。

供应商为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配电房及开关站的清洁卫生,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配备人员、制度及设备,开关站、配电房及变压器等设备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巡查、养护、维修、清洁、安全制度、应急措施等资料文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存档,并按月报告采购方。

10、路灯养护要求:(1)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确保路灯及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亮灯率在 98%以上。(2)自觉接受采购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 (含元旦、 春节、 五一、 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方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扣减1万元服务费,如累计有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养护合同,并按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3)供应商须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不少于1次/每天),每个巡视点设置签到设备,采购方不定期检查,未按要求巡查签到对供应商违约罚款1000元/次,情节较为严重的按商务要求第7条处罚)和群众投诉电话,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因各种原因被人为及车辆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费用自理,采购方应配合供应商向相应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4)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者采购方因管理需要调整供应商管养地段时,供应商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面积及经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方不负赔偿责任。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5)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情况严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6)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道路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并按规定对供应商罚款5000元/次,情况严重者,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7)所有的养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灯杆、 灯罩、配电箱等照明设施要及时清除乱张贴、乱写画,设施表面脱漆、颜色褪变等要及时维护,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8)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各照明工程的竣工图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的要求更换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不符时,以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为准),供应商要有相应的灯具、灯泡、整流器、电缆等配件的库存。

巡查及清洗: 对养护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有关灯杆、灯罩、设备表面一年清洗一次,及时清除灯柱乱张贴;喷漆:对灯杆、箱体及其他影响观瞻的设备漆面坏损的进行喷漆,保持漆面整洁统一,采购方不定期检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喷漆养护等对供应商违约罚款1000元/次,情节较为严重的按商务需求第7条处罚;设备设施维护检测: 按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定期常规检查电缆、 灯具、 箱,重大节日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常规检查电缆、灯具(不包括箱变)共四次;灯杆、灯具、光源、电子整流器、控制柜、照明节能设施、高低压配电设施日常维护、高低压电线电缆(含电缆管道)及其他电气设施维护、损坏更换及被盗修复。

11、负责三号门屏风和中心广场喷泉(包括屏风、灯光雕塑、喷泉池、水泵、给水管网等)养护及维修,水池清洗换水每季度一次,确保各设备及景观设施完好,做好日常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维修维护等工作。

12、对采购方发现,或联检单位反映的问题,供应商应当天至现场勘探,3天内完成维修。

13、建立养护档案,并符合以下规定:养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供水供电的主要技术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检测、测试资料、管线等技术文件及相关文件。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14、养护范围应安全、完好、整洁;各种指示标志应齐全、清晰。

15、如未达到上述标准,或维护维修积极性不高,参照商务需求第7条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处罚措施。

16、福保供水供电设施维护项目清单如下:

福保供水供电设施维护需求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开关站变电所



9

海关配电房、管理局配电房、一号开关站、二号开关站、三号开关站、四号开关站、六号开关站、污水泵站配电房及公司楼配电房。

2

10KV电缆长度

M

40978



3

路灯(单臂)



431



4

路灯(双臂)



212



5

高杆灯



7



6

其他灯



80



7

路灯控制箱



8



8

路灯电缆

M

45060



9

路灯电线

M

23140



10

给水管

M

1755



11

阀门



20



12

消防栓



2



13

中心广场喷泉(包括雕塑、喷泉池、水泵、给水管网等,水池清洗换水每季度一次)



1



14

三号门屏风



1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即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 365 天(日历日),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可续签2年。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5%,如验收不合格,扣除当季度应付款项的5%;合同期满进行总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并扣除按合同约定应罚款项。

3、验收要求

由用户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按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4、供应商为承担其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监督整改等工作,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签订安全生产生产责任书。

5、投标报价包含日常维护保养的劳务费、各种材料费、管理费、加班费、税费、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为最终的承包价(较大型设备采购更新,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由采购方按财委相关规定采购。)。

6、供应商在福保水电设施维护范围内出现的工伤、疾病、用水、用电等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司法、民事、劳资纠纷问题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同时供应商用水、用电、用火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严禁私自用水、私自接电、违规使用明火及违反联检单位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等违规违法行为,供应商应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如不按相关规定巡查、养护及维修,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警告,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如整改不合格,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罚款3000元;经两次书面警告后,供应商仍不执行,采购方有权扣除全年管理费5%;供应商经书面警告及扣款处分后仍不执行,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如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酿成较大安全事故,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9、保修期:更换的设备保修期为2年,时间自养护期满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本项目招标需求文件如有未尽事宜,供应商应按国家、省、市各级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2

技术部分

4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2

专家打分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按优12分,良8分,中4分,差0分打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专家打分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项目重点难点、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按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0分打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4

专家打分

为保障本项目日常修护质量及应急故障快速处置效率,保证保税区通关的正常进行,考察投标人现有基地情况:

(1)注册地在深圳市福田保税区范围内的得8分,注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范围内的得5分,在深圳市其他行政区范围内的得3分,不在深圳市他行政区范围内的得分1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在福田保税区有养护基地的得4分,要求提交房产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有海关备案车辆的得2分

提供属地海关备案车辆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专家打分

在投标文件中具有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得2分,缺项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2

专家打分

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违约承诺,得2分,缺项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以下职称的不得分;

(2)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或以上的得2分,1年以下的不得分。

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缴费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要求(1)团队成员不少于15人并提供团队成员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连续缴交深圳社保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得2分,不按要求安排人员及提供深圳社保凭证的不得分;

(2)团队成员中持证技术工种人员(技术工种是指:高压、高压试验、电力电缆;要求提供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技术工种等级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数量不少于10人,得6分,每少1个技术工种人员扣1分,最低得0分;

(3)拟安排的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备安全从业资格(安全员、安全主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提供安全从业资格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提供的不得分。

3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8

专家打分

提供3个同类业绩的得8分,提供2个得5分,提供1个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要求提供同类维护项目合同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投标人维护业务的成熟度

5

专家打分

投标人近3年来从事供水供电设施维护年限:

(1)3年≤维护年限得5分;

(2)2年≤维护年限<3年得2分;

(3)0年≤维护年限<2年得1分。

要求提供供水供电设施维护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

环保执行情况

2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6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
序号疑问标题疑问内容疑问单位疑问人疑问附件疑问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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