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贵州省普安县青山镇存量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采购公告

[新系统]贵州省普安县青山镇存量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采购公告


  • 1、项目名称:贵州省普安县青山镇存量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采购
  • 2、项目编号:HXCG-17073
  •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712】-322号-1
  • 4、项目联系人:严克英
  • 5、项目联系电话:****-*******
  •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1)项目地点:普安县; 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为已建成的存量项目,项目资产和特许经营权转让作价为3725万元(唯一性),资金来源于两部分:自有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其中:转让作价的60%,即2235 万元为项目自有资本金,来源于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总投资估算的40%,即1490 万元由项目公司以债务融资方式解决。 3)工程规模:本项目所涉青山镇污水处理工程的污水处理规模为0.4 万m3/d。 4)采购需求: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面向社会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承担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更新和移交责任,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专业技术、运营管理和投融资领域的所具备能力,可以拓宽社会资金投资渠道,创新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置换和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分摊项目建设运营的风险,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促进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经营管理优势,最终实现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推动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5)合作模式:本项目要求设立项目公司,由普安县普兴基建发展公司与经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确定的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在贵州省普安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根据政府方的授权,选择合同社会资本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作为项目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为特许经营者,并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转让、运营、维护、更新和移交,并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加运维绩效服务费)。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0 年。特许经营期届满或项目提前终止时,由项目公司向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移交项目资产及经营权。 6)项目运作方式:移交-运营-移交(TOT)模式。 7)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三种方式。 本项目的收益回报机制主要是由项目公司通过运营、维护和更新本项目,按照《PPP 项目合同》及《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水质、水量、管网运维等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政府方按照《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的水质、水量以及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并获取合理回报。即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方)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保证项目公司收回对项目的投资和合理利润。 8)合作范围:由普安县普兴基建发展公司与经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确定的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在贵州省普安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转让、运营、维护、更新、移交管理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0元
    • (4)最高限价: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经营期限 20年。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8.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8.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为准); 8.3本项目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8.4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 (2)特殊资格要求
        8.5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8.6投标人在报名合格后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说明: (1)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 (2)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3)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 (4)建议投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5)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子汇兑(柜面或网银渠道),不接受汇票,支票。 8.7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2-13 09:00:00至2017-12-24 11: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投标人)应当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费下载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12-25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12-25 10:0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2室(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12-13 09:00:00至2017-12-25 10: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 帐 号:****************1
            • 14、PPP项目:是
              • 是否联合体::是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普安县水务局
              •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将该项目及其满足正常运营的全部设施设备无偿、完好、一次性移交给本项目实施机构或普安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00元),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本项目初始投资总额的10%。
              • 15、采购人名称:普安县水务局
                • 联系地址:普安县
                • 项目联系人:曾杰
                • 联系电话:138*****22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12.12论证定稿)普安县污水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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