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舒城县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7—0114

询价通知书

采购人:舒城县商务局

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 二月

舒城县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ZCGS2017—0114

各潜在供应商:

受舒城县商务局委托,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服务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目标

1、为舒城县农产品提供统一的农产品追溯与监管平台,平台贯穿了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将生产管理过程透明给消费者,促进企业品控和品牌推广;以大数据为手段,为决策指挥提供信息支持。

2、 基于舒城县农产品品牌得到全程可控可监管、产品安全与品质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舒城县农产品品牌的线上线下营销体系的构建,以品控溯源夯实营销,以营销反促品控溯源,最终形成舒城县农产品品牌先进管理模式。

3、设计舒城县农产品统一追溯标识, 树立本地区特色产品原产地品牌统一形象,打击不法商家滥用特色品牌、引进外地产品滥竽充数,实现每件优质农产品可追溯可召回,强化本区域品牌农产品意识,推广品牌影响力。

4、以舒城县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服务项目为抓手,普及溯源农产品的概念和优势,打造本地可追溯农产品的品牌标识,扩大舒城县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以“优质、绿色、生态”的产品理念促进农业发展。

5、以溯源二维码为载体,基于“码”的应用,可进行移动购物体验、互动营销,引流消费者,推动电商农产品营销。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

舒城县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立足于实现对舒城县农产品进行标准化管控,主在提升舒城县农产品的品质与安全,推广舒城县农产品品牌,夯实企业及政府的品控与监管基础。

项目主要由以下几部分内容组成:

(1)梳理舒城县农产品标准规范,并协助政府建立相应的生产标准、加工标准、流通标准、电商标准,以及企业品控、政府监管机制,创造舒城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夯实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基础。

(2)负责设计舒城县专用的农产品防伪追溯标识,实现“一品一码”,定制品牌使用与授权的相关使用规范。

(3)构建舒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主要包含农产品备案管理系统、农产品溯源与品控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农产品追溯标识管理系统、农产品追溯查询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分析中心等系统。

(4)追溯监管平台与电商平台对接服务,帮助企业将农产品生产过程透明给消费者,原产地(品牌)正品保证,提升消费信任度;借助平台互动玩法,线上营销工具、权益、方案的积累,形成消费导向;基于大数据的应用,为舒城县农产品发展提供科学化的指导依据,同时做为舒城县农产品品牌推广的重要手段之一。

(5)判断农产品是否安全,关键在于检测。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舒城县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可人工采集产品质量检测信息,支持相关检测报告的上传;也可将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接舒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自动获取农产品的检测数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货物一览表

货物一览表1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数量

备注

1

农产品标准规范体系梳理服务

包括机制梳理、产品标准梳理和规章制度的建设

1套

详细功能见《农产品标准规范体系梳理要求》

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搭建服务

农产品备案管理系统

1套

平台详细功能见《平台详细功能要求》

农产品溯源与品控管理系统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

农产品追溯标识管理系统

农产品追溯查询管理系统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数据分析中心

3

产品营销服务

基于追溯,进行产品营销体系构建

1套

详细功能见《产品营销系统功能要求》

4

防伪溯源数据及技术应用(溯源标识)

50万枚

详细功能见《溯源标识详细技术参数》。

5

农残速测仪

2台

对舒城县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进行检测。

2、农产品标准规范体系梳理要求:

从机制梳理、标准制定、制度建设等层面进行舒城县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基础管理保障框架的搭建,主要包括:

l 质量追溯机制梳理:政府监管机制、企业质量内控机制;

l 农产品标准梳理: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农产品分级分等标准;

l 配套规章制度建设:舒城县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舒城县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舒城县农产品追溯标识管理办法等制度。

3、平台详细功能要求技术参数:

立足于舒城县产业基础及管理需求,依托农产品标准体系,分步农产品备案管理系统、农产品溯源与品控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农产品追溯标识管理系统、农产品追溯查询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分析中心建设。

序号

系统

模块

功能点

1

农产品备案管理系统

备案申请端

创建申请

我的申请

我的证明

注销证书

证书变更

证书年审

备案审批端

待办备案

备案审批

已办备案

企业证明

2

农产品溯源与品控系统

投入品管理

投入品采购管理

投入品库存管理

投入品使用记录

台账统计

超期信息

生产管理

地块资料

播种管理

种苗管理

施肥管理

打药管理

花果管理

整枝修剪

病虫害防治

采摘管理

其他农作

企业自检信息管理

加工、包装仓储信息

加工信息

包装信息

仓储信息

销售流向管理

销售流向信息

不合格品管理

溯源查询管理

3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

监管设置

监管角色

监管树形组织架构分配

核心监管信息点的设置

电子地图管理

企业监管

企业信息分区域、产业监管

企业信息分类别监管

生产信息监管

信息审核

系统自动核查

质询功能

冻结功能

锁定功能

痕迹化稽查

任务功能

产品召回管理

产品追溯追责

工作监督报告

4

农产品追溯标识管理系统

机构标识管理员

标识规格管理

标识导入

商品规格管理

标识库存查询

证书管理

订单管理

标识分配

标识退订

分配历史查询

标识领用记录

企业标识管理员

标识规格查看

商品规格管理

证书查看

订单管理

标识分配

标识领用

标识领用记录

身份码报废

5

农产品追溯查询管理系统

查询管理

信息关联

查询开通管理

防伪溯源认证

防伪认证

溯源查询

多途径查询

电话语音查询

web查询

二维码扫描查询

触摸屏终端查询

6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政务公开

农业信息概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态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处理

企业风采

名优产品展示

标准化生产

7

数据分析中心

平台扫码量分析

区域扫描量

企业扫码量

全国扫码总量

扫码量地区排名

平台活跃度分析

平台活跃度月度统计分析

实时操作记录

月产品供应量分析

县域电商供应产品月产量分析

产地排名

区域产品供应量分析

农产品区域分布图

区域农产品排名

产量质量等级分析

4、产品营销系统功能要求:

(1)防伪溯源

根据农产品的防伪码与身份码,消费者能够通过二维码扫描,快捷的查询到农产品的防伪溯源信息,提升产品消费信任度。

(2)红包植入式营销

二维码营销管理平台,可实现消费者通过扫产品码送现金红包,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拉动销量。

通过“裂变红包”形式,鼓励消费者将活动信息与朋友分享,一个产品的二维码可使得消费者的一群朋友获益,形成社群营销。

扫码获取大量消费者数据协助企业更好的追踪产品营销成果,优化营销策略。

(3)会员积分制营销

通过连续扫码累计积分换取现金红包、产品折扣等,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拉动销量。

通过“送积分”鼓励消费者加关注、分享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提升品牌知名度。

扫码获取大量消费者数据协助企业更好的追踪产品营销成果,优化营销策略。

(4)实物礼品营销

方便快捷的为消费者实现如再来一盒苹果的实物兑奖,也可制作企业文化的公仔礼品,面向广大青少年人群有广大市场。

(5)微信公众号互动营销

建立内容丰富,互动完善的企业微信公众平台。消费者通过营销二维码扫码方式一键关注,为企业进行微信吸粉,通过不断的互动活动,扩大粉丝群的同时,扩大企业影响力,并可利用广大的粉丝量级进行进一步的第三方资源引入,形成资环置换的良性循环。

(6)移动商城对接

每一个营销二维码,都是一个电商入口。

扫码页面也可一键购买,直接链接到企业微商城,让消费者更快速的到达购买页面。

消费者通过扫描产品,可向消费者交叉推荐其他类型的产品,从而促进其他产品的销售。

通过扫码活动将消费者从线下扩展到线上,从而扩大销售。

5、溯源标识详细技术参数:

设计舒城县农产品专用的防伪追溯标识,实现“一品一码”,定制品牌使用与授权的相关使用规范。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尺寸大小

30mm*40mm(左右)

2

防伪溯源技术搭配

综合应用技术搭配原则

3

标识定制设计

个性化防伪技术与工艺设计

4

溯源标识印制

标识生产印制加工须在正规工厂进行加工。

5

配套消费者溯源查询方式

电话查询、WEB网站查询、手机扫码查询、触摸屏终端查询等综合方式。

6、农残速测仪技术参数:

配套农药速测仪,对舒城县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可人工采集产品质量检测信息,支持相关检测报告的上传;也可将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接农产品追溯与监管平台,自动获取农产品的检测数据。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1

农残速测仪

一、功能要求

1.采用6.5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全中文显示,界面直观,操作便捷。

2.带有65种常规蔬菜和水果样品名,直接点击选择, 样品名数据库可通过彩色触摸 屏幕直接编辑修改和软件批量导入功能,操作方便。

3.带有嵌入式微型打印机,直接打印每个检测通道的测试报告,报告详细直观,内容包含通道号、抑制率、结果、中文样品名、检测单位、检验员、检测日期。检验员和检测单位可直接在仪器上中文编辑。

4.带有自动识别通道内是否有检测样品功能,有样品通道打印检测报告,无样品通道不打印。

5.仪器采用光路自校正系统,实现开机自校,省略校0和100的步骤。

6.仪器屏幕窗口可显示吸光值又能显示透光值,便于开展其它实验使用。

检测结果自动判断。

7.灵活的反应时间设定和判定标准设定,便于实际应用。

8.仪器具有自动保存检测结果,并能随意查询保存的记录,和导出数据。

9.带有残留农药检测数据管理软件。

二、技术指标

1.彩色液晶触摸屏尺寸:6.5寸及以上;

2.吸光值显示范围:0.000-4.000;

3.透光值显示范围:0.00-100.00%;

4.抑制率显示范围:0-100%;

5.抑制率测量范围: 0-100%;

6.抑制率准确度:±10% ;

7.抑制率重复性:5% ; 8.检测通道:8个或以上;

9.仪器数据保存量:≥1000组;

10.光路系统:

10.1透射比分辨率:0.01%;

10.2吸光度分辨率:0.001;

★10.3透射比准确度:≤2.0%;

★10.4透射比重复性:≤0.5% ; ★10.5稳定性:≤0.5%;

11. 每个通道农药检检测抑制率:(含11.1至11.7条)

★11.1、0.8 mg/L甲胺磷农药检测抑制率≥50%

★11.2、0.02 mg/L灭多威农药检测抑制率≥50%

★11.3、0.1 mg/L甲萘威农药检测抑制率≥50%

★11.4、0.002 mg/L克百威农药检测抑制率≥50%

★11.5、0.05mg/L异丙威农药检测抑制率≥50%

★11.6、0.05 mg/L敌敌畏农药检测抑制率≥50%

★11.7、0.15mg/L马拉硫磷农药检测抑制率≥50%

12.通讯接口:RS232;

13.工作电源:220V±10%。

注:

1.带★内容必须满足,并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或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承诺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供)

2.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和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可以承诺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供)

四、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2个月内)

(1)软件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在2个月之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平台开发、配置、实施、系统平台培训等相关工作。

(2)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培训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在2个月之内完成硬件设备采购、送货及安装调试,并完成硬件设备培训工作。

五、项目培训要求

1、对于进入平台企业不限制数量(至少有保证不低于300家企业入驻的端口),随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新增企业进行资料收集、录入以及一对一操作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协助录入企业的系统使用指导

对硬件设备进行使用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熟练掌握硬件设备使用技能。

六、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平台软件永久免维护费;

2、硬件设备质保期一年;

3、免费教会企业数据采集、上传等技术;

中标方需对系统软件的数据库定期提供系统安全备份,每24小时备份一次;

5、中标方需根据市场的需求随时进行系统升级,原有主体功能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免费享受中标方的公共系统升级功能。

备 注: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本询价函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如有虚假响应,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相关处罚。

2.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价为人民币4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 供应商处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舒公管(2017)5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备)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服务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合格,所投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运送、测试(如有)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四)供应商应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或未按通知书要求提供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7、供应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时供应商数量不足,不符合竞争要求的,但经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按照本须知第(二十)款之规定执行;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质疑与投诉

1、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公告期间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开评标现场提出;

2.3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3被质疑人名称;

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网站公示)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向内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严肃处理。

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八)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并报请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九)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备案。在投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虚假响应、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舒城县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罚。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十)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相关处罚:

1、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参加投标人员冒名顶替,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有伪造篡改等虚假行为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其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相关处罚、处分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

3、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汇出等情形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其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履约风险担保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如果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二)验收:

1、验收时,原则上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询价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如有)由采购人封存,留作供货时核对验证。

4、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十四)质保期: 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五)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 5000 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 ***********************

(十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退还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

(十八)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九)特别注意事项:本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或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供应商在投标时因相关原因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提供给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预中标供应商的后补投标承诺书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确认意见或书面申请请原询价小组对后补资料重新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集中采购机构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缺少的资料,依据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视为虚假响应,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相关处罚。

如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给予承诺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二十)依据舒政办(2017)20号文件《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服务的通知》和舒公管(2017)3号文件关于印发《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规定如下:

1、 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为2家时,经询价小组2/3以上成员论证询价通知书无不合理条款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后,评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谈判规则:不改变原预算价、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经谈判后采取最低价中标,确定一名中标人。(规则详见附件7)

2、 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为1家时,经询价小组2/3以上成员论证询价通知书无不合理条款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后,评标现场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规则:不改变原预算价、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经谈判后,确定中标人。(规则详见附件8 )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0 日15:00 时;

报价方式:书面形式(不接受电子报价);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递交)。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报价函、商务要求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4)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办法:本次询价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2、评标、定标程序:询价小组将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一、二、三的顺序依次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根据通过符合性评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果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保证金回单及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

响应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及投标企业签字并盖章的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原件。

以上评审中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初步评审标准

1

供应商名称的一致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中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有)应一致。

2

询价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盖章、签字齐全。

3

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

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遗漏,不得影响询价响应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4

询价响应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

供应商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以上评审中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询价响应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1

技术、服务响应情况

1、供应商所投的产品(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服务须完全响应或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给予相关说明并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殊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第十九条)。

2、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2

付款方式、质保期、供货安装期

应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并在商务要求响应表中给予相关

说明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舒城县商务局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

八、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

舒城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shucheng/

六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九、发布时间

本询价通知书发布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

舒城县电商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ZCGS2017-0114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技术规格响应表

(可根据本项目需要作适当改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品牌及型号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内容逐项对投标产品的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描述。如不进行描述,仅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2、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供应商承诺内容

是否偏离(如有,需注明原因)

1

付款方式

2

供货安装期

3

质保期

4

……

注:1、如无偏离填 “无”。

2、供应商如因没有认真填写此表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报价函

序号

品名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3

4

5

6

7

8

9

……

投标报价

大写: 元(小写: 元)

注:

1、投标人报价内容应包含所有招标采购需求内容,若有漏项或未填写,视同已包含投标报价中。

2、本张若一页填写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张,但每页都须盖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4、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

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

投标人: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挂靠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 工程 (招标编号: )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二、乙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承诺依法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做到合法、诚实、守信,如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

(一)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的任意一种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二)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的;

(三)弄虚作假投标的任意一种情形: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安排人员冒名顶替参加投标;

6、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处罚、处分;

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五)以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履约风险担保金、或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

(七)故意以捏造、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本协议作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以上条款,全权委托并服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本协议规定监督处理。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同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代理人所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的一切文件,我方均承认。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日 期:

6、合同条款(范本)

采购人:                                                                                                                                                                  

供应商:

一、货物设备供应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金额

生产厂家

1

2

3

4

二、合同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相一致。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交货地点:

2.1.2交货期:

2.2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至现场安装调试,在整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保险均由中标人负责。

3.付款方式:

3.1合同价款: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采购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采购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0、合同解除:

  10.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的;

  (2)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3)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0.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解除了本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方法另行采购,另行采购货物的规格型号可根据用户单位的时间需求与本合同标的相当或高于本合同标的,供应商应承担另行采购货物的价款超出本合同价款的那部分货款;因为解除合同而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争议解决:

  11.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其他约定事项:

13、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 份。

1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备案方(签章)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7、竞争性谈判规则

采取2轮报价方式,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1轮报价,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填写1轮报价。谈判小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如果供应商最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采购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主要程序如下:

1、现场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并提交《最终投标报价书》,第2轮报价不得高于第1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宣布最终报价。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宣布各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并制作记录。
4、确定中标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

第 轮投标报价书

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我方经研究决定最终以 大写: 元,小写: 元来承担并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服务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

供应商: (盖章) 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本《投标报价书》由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填写。

2、投标综合单价以最终投标报价/第一轮报价(询价通知书报价)计算按比例确定综合单价。

8、单一来源谈判规则

采取多轮谈判报价方式,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1轮报价,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至少填写1轮报价,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按最终报价确定一名中标人。主要程序如下:

1、现场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并提交《最终投标报价书》,后续报价不得高于第1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宣布最终报价。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宣布各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并制作记录。
4、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最终报价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

第 轮投标报价书

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我方经研究决定最终以 大写: 元,小写: 元来承担并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服务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

供应商: (盖章) 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本《投标报价书》由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填写。

2、投标综合单价以最终投标报价/第一轮报价(询价通知书报价)计算按比例确定综合单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 质量 农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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