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下述采购内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侦察、监督设备(新交采08ZB034-2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自动跟踪系统2套、会议讨论代表单元20套、音频接口盒20个、表决单元19套、摄影像机升降器2个、中控主机1套、触摸屏1台、8*4音视频矩阵1套、24*8电脑矩阵1套、投影机2台、24口交换机1台、台式计算机21台、录音录像系统1套、全景录像系统1套、桌牌显示主机1套、桌牌显示单元1套、机柜1个及线材等(包括安装、调试及服务费用)。
注: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详细货物数量、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2月 11 日-- 2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窗口(人民东路115号)
联系电话:
****-*******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 3 月 3 日上午9:0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
****-******* 九、监督单位电话: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新乡市财政局:
****-******* 新乡市监察局:
****-******* 新乡市审计局:
****-******* 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
1、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