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09年1月19日开标的兴国县中医院医用病床公开招标项目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已予以流标。现根据用户单位要求重新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国县中医院医用病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书编号:XG-081205-2
四、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塑钢单摇床:24张
2.塑钢平床:24张
3.不锈钢单摇床:30张
4.不锈钢平床:30张
5.不锈钢双摇床:2张
6.不锈钢双摇抢救床:8张
7.床垫:单摇床垫54张,双摇床垫10张
8.床头柜:40只
9.拨插式不锈钢护栏:80个
以上所有品目为一投标整体,必须全投,不得分割。其中:病床类产品(1-6项)规格型号为:≥1950CM长×900CM宽×500CM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整,超过此价格的投标为无效标。中标通知书下达后即与县中医院签订合同,15天内部分货到兴国县中医院新住院大楼相关病区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其余部分30天内交货。并确保质量达到优良,及时交付使用。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医用病床类生产制造企业且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中的实收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免费质保期≥24个月;
5、投标人投标的病床类产品规格型号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要求,但同时必须与投标人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载明的规格型号相符(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未载明规格型号的视同相符);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文件发售地点:江西省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报名文件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二)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出售。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数额:
开标时间:2009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月4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一律由投标单位财务转帐交纳,并确保在开标前到账。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公示期满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行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款账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用途等)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十、答疑、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安排时间踏勘现场,地点:兴国县中医院,联系人:兴国县中医院设备科王吉兴科长,联系电话: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请在2009年2月2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在2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付款方式: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满12个月付清。所有项目资金均由兴国县政府采购办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兴国县城潋江大道19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