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大辽河口防洪工程营柳河~引奉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营口市大辽河口防洪工程营柳河~引奉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040019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0019
1. 营口市大辽河口防洪工程营柳河~引奉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由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负责实施,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营口市大辽河口防洪工程营柳河~引奉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营柳河段、湖区段及引奉河段,两岸堤防总长度约为4146m,堤防采用复式断面,河槽采用直立式浆砌石挡土墙结构。本工程计划在2009年4月6日前竣工,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营柳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两岸堤防总长约为1372m;
第二标段:湖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堤防总长约为924m;
第三标段:引奉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两岸堤防总长约为1840m;
具体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及两岸挡墙的土方开挖、浆砌石砌筑及土方回填等工程施工。
5.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要有良好的资金状况、财务状况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6.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资质等级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于2009年2月11日至 2009年2月17日上午8:00时~下午17:00时,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四楼401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日期为2009年3月3日,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
9.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办公地址: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杨局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于阳、郭志权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110005
E-Mail:lngczbgs71@163.com
20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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