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总体规划编制招标公告2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总体规划编制招标公告2
项目编号 | CG-AQSS-2017-121 |
项目名称 | 宿松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总体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人 | 宿松县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宿松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总体规划编制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4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宿松县 |
项目完成时间 |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并完成验收。 |
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应具有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资质。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类(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因串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投标人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含)以上的。 (4)投标人近3年(自2014年12月 13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无第(1)、(3)、(4)等三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 |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151*****3001.jpg" width="20" height="15">www.aqzbcg.org)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可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2日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QQ:********0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8年1月9日9时30分 地点: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
工本费(元) | 本项目工本费400元/套,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宿松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59*****368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联系人:胡工 邮箱:SZHC0556@163.com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3、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4、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5、本次采购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宿松县环境保护局
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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