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普宁工程结构特种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凯莱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召市镇苏维埃区政府修缮工程已由龙发改社会〔2017〕93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应急贷款。经龙发改招〔2017〕654号文件核准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龙山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山县召市镇苏维埃区政府修缮工程
2.2建设地点:龙山县召市镇召市社区
2.3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39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修缮建筑面积340.69平方米,本次修缮内容为文物建筑本体修缮,包括场地平整、地面处理、房屋保护性拆除及重建、整体加固、损毁缺失部件修复或增补、新增及原有木构件防腐做旧处理、屋面拆除及修复等工程。
2.4工期要求: 120 天(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36元;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RMB:2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沙东塘支行
开户账户:1901 0090 0920 0269 215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龙山召市苏维埃区政府修缮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龙山召市苏维埃区政府修缮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7 年12月28日 17:00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17 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持下述资料到湘西州住房公积金住宅楼2栋一单元201室报名。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② 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项目负责人证书(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或建造师);
说明:
以上①~⑤项均需提交加盖投标人红色原始公章印的资料二套。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龙山县文物管理局
地址:龙山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9*****54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州住房公积金住宅楼2栋一单元2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85*****370 邮箱:
********@qq.com <mailto:
********@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