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安县秀水镇民兴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安县秀水镇民兴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已由绵阳市发改委以绵市发改社会[2008]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县秀水镇民兴初级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辽宁省对口援建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安县秀水镇民兴初级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绵阳市发改委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社会[2008]5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4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安县秀水镇新怡路138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876㎡,其中:教学综合楼6026㎡;宿舍楼2850㎡
资金来源: 辽宁省对口援建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安县秀水镇民兴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三年内完成 3个及以上房建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2 月 12日至 2009 年 2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县花荄新城花园12幢102号和安县秀水镇新怡路138号(安县秀水镇民兴初级中学校内)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 月 4日10 时00 分,地点为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县秀水镇民兴初级中学校
地 址:安县秀水镇新怡路 138号
联 系 人: 尹兴寿
电 话: 189*****837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德阳市长江东路171号云尚公寓4楼
邮 编: 618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38*****337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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