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灾后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学校灾后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四川省安县清泉镇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安县清泉镇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工程己由绵阳市发展改革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安县界牌镇小学校等灾后重建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绵市发改社会[2008]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安县清泉镇初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资金和辽宁对口援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安县清泉镇初级中学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发展改革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社会[2008]4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3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安县清泉镇玉泉路81号;
规 模:建筑面积教学综合楼2191平方米;学生住宿楼1090平方米。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安县清泉镇初级中学校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2 月 12 日至2009年 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省绵阳市安昌路30号“都市经典”三幢401号四川中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或安县清泉镇玉泉路81号四川省安县清泉镇初级中学校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另行提供;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3 月 5 日14时00分,地点为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省安县清泉镇初级中学校
地 址:安县清泉镇玉泉路81号
邮 编:
联系人:蔡先生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安昌路30号“都市经典”三单元401号
邮 编:621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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