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及供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采暖及供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暖及供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7-LZ-4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委托,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暖及供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暖及供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ZCG2017-LZ-4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项目预算 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17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17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9)。2.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2-13到 2017-12-2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人民西大街217号物流园蓟州电商基地5楼5218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人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元/包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2-25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2-25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蓟县人民西大街217号物流园蓟州电商基地5楼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祥会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2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方伟:176*****28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人民西大街217号物流园蓟州电商基地5楼521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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