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桂城街北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辖区内(一至七区)、卡丁车场南,西两侧和原星辉彩印厂北侧地块的车辆停放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竞投租赁招标公告

南海区桂城街北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辖区内(一至七区)、卡丁车场南,西两侧和原星辉彩印厂北侧地块的车辆停放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竞投租赁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北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辖区内(一至七区)、卡丁车场南,西两侧和原星辉彩印厂北侧地块的车辆停放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竞投租赁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北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1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北约辖区内(一至七区)、卡丁车场南,西两侧和原星辉彩印厂北侧地块的使用权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项目编号:YZ-***-********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北约车辆停放场地;

(二)资产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不含北约辖区内车位,以双方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北约辖区内(一至七区)、卡丁车场南,西两侧和原星辉彩印厂北侧地块;

(四)出租的起止期限: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计共2年;

(五)交易底价(不含税):北约辖区内车位(一至七区)承包费15000元/月、临时使用场地承包费6.5元/月/平方米(约13000平方米,双方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六)租金递增情况:无递增;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月收取一次,竞得人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付清当月的金

(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万元整;

(九)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50万元整;

(十)竞价方式:明标;

(十一)增价幅度: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0.1元/平方米/月;

(十二)经营用途:车辆停放场地。

二、其它情况说明:

1、租赁土地已办理土地所有证(佛府南集有(2014)第*******号,佛府南集有(2012)第*******号),土地使用证【佛府南国用(2013)第*******号,佛府南国用(2013)第*******号,佛府南国用(2013)第*******号,佛府南国用(2013)第*******号)】和未有办理规划设计条件,竞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营风险。竞得人不能以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2、北约辖区内车位(一至七区)承包费为固定租金,15000元/月(不参与竞价)。

3、按出租方要求本项目宗地只能原状使用,不得重建、新建、改建、扩建现有配套附着物。租赁物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环保、消防安监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4、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竞得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宗地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给第三方。如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承租第三方三个月或以上的租金(含同等数额的保证金),且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承租期。

5、租赁期内,竞得人及承租第三方不得将租赁宗地以及相关的收益权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

6、在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时,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租赁合同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解除。

7、竞得人在使用租赁土地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有关事故等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债权、债务及有关的一切费用。

8、竞得人向出租方缴交租金后,只开具由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不含税)如竞得人须开具发票,必须缴交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9、日后如出租方需对临时使用场地进行开发及改造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的安排;出租方收回部分地块后,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租。其他情况说明和要求详细见附件3《北约车辆停放场地承包方案》。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地块,重新表决进行开发及改造,出租方须提前通知竞得人,并且不对租户及承租第三方进行任何赔偿,租户及承租第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竞价文件未提及的内容由双方协商。

10、竞得人逾期未缴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对宗地上配套附着物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索赔或提出解除合同。

11、合同有效期内,竞得人须独立承担其他因土地以及物业而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设施投资建设费,生产设施和设施配套费、工商管理费、宗地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费、宗地经营管理已知及未知税、费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

注: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竞投人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四)在佛山市内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营工商牌照并且经营范围有停车场管理服务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四、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且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竞得人。

2、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竞价文件售价: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竞投意向人可通过柜台或自动柜员机存款、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入以下账号,凭银行回单获取竞价文件。

①收款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③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④款项来源:17N2071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不接受自动柜员机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7年12月21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2017年12月21日17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14:45至 15:0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7年12月25日15:00(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 ********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北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赵伟良

联系电话: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12-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土地使用权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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