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山西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YYDG2017-020
三、项目批号:购管备[2017]12215号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2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预算金额:627,5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6
台
进口产品
2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2
台
进口产品
3
全自动立式智能灭菌器
1
台
进口产品
4
便携式电脑测色仪
2
台
5
电脑全自动部份收集器
1
台
6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台
7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3
台
8
可见分光光度计
6
台
9
超声清洗器
5
台
10
生化培养箱
1
台
11
人工气候箱
1
台
12
拍打式均质器
1
台
进口产品
13
膳食纤维测定仪
1
台
进口产品
14
触摸式电子密度天平
1
台
15
电子精密天平
1
台
16
精密可控式烘箱
1
台
第二包:预算金额:564,1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超净工作台(双人单面)
1
台
2
双动和面机
1
台
3
实验室数显均质器
2
台
4
恒温电热板1
12
台
5
恒温电热板2
4
台
6
电热恒温水浴锅
6
台
7
电热鼓风干燥箱
1
台
进口产品
8
红外干燥箱
1
台
9
数显酸度计
6
台
10
旋转蒸发仪
3
台
11
旋转蒸发仪
1
台
进口产品
12
水循环真空泵
1
台
13
低温冷却水循环泵
1
台
14
冰箱
7
台
15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台
16
数显恒温磁力搅拌器
5
台
17
磁力搅拌器
2
台
进口产品
18
涡旋振荡器
2
台
进口产品
19
涡旋混合仪
2
台
进口产品
20
恒流泵
1
台
21
恒温恒湿果酒柜
1
台
22
双门冷藏展示柜
1
台
23
气流式超微粉碎机
1
台
24
固体样品粉碎机
2
台
25
微波炉
4
台
26
水果硬度计
8
台
27
多功能杂粮面条加工机
1
台
28
台式电动外抽式充气真空包装机
1
台
29
液氮罐
2
台
30
多功能自动滴定仪
1
台
31
50L小型啤酒生产线
1
套
32
离心机
1
台
进口产品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时间:国产货物签订供货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免费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完毕,进口货物签订供货合同后90日历天内供货免费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完毕。
4.交货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5.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将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6.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将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交付合同总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7.执行标准:全新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6.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2016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纳税凭据(供应商2016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供应商具有2016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9.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及地点
1.获取期限: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十、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贡院街1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玮萍,王勇,郝元伟,姚旭
联系电话:****-*******
本公告公示期: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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