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海安县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海安高新区北城街道永安办事处(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高新区闸东社区服务中心-空调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控制价为499085.78 元,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详见招标书)。
(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注:空调设备应配合装修工程进度,且不得影响消防验收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
(三)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余款在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核定价的95%;留5%质保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结清。(含保修金,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等相关产品的经营与销售,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000元(现金)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将予以拒绝。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区镇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海安县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新区花园大道66号2号楼421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9日09时30分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我中心。
(七)招标主持单位: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电话: 153*****200
(八)采购单位名称:海安高新区北城街道永安办事处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13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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