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终端招标公告
视频终端招标公告
利津县人民法院视频终端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人民法院视频终端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X2017-4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利津县人民法院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预算资金9.9万元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7年12月14日08时00分至2017年12月18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免费下载。
3.方式:询价文件详见询价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4.售价:免费。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2月19日09时00 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楼509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人民法院
地址:东营市利津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二路323号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方式:****-*******
发布人: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政府采购
询 价 文 件
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本询价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利津县人民法院视频终端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高清会议终端1台
1. 支持接入省市远程交互管理平台,能够通过号码呼叫实现与远程信访、远程提讯设备互通,能够远程控制视频终端摄像头。
2. 该终端可以做本院现有的视频信访系统与远程提讯系统终端的备用设备,并能实现与上级院相关设备的互联互通,无缝兼容。
3. 要求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Windows、Android系统,非PC、工控机架构。并在所投品牌设备厂家的中英文官网上均可查。
4. 支持IP接入速率64Kbps-8Mbps。
5. 视频支持H.263、H.263+、H.264、H.264HP、H.264SVC图像编码协议,所投设备图像格式支持1080P50/60帧、1080P25/30帧、1080i50/60帧、720P50/ 60帧、720 P25/30帧、4CIF,CIF。
6. 音频支持G.711、G.722、G.722.1、G.722.1C、G.728、G.719、G.729A、AAC-LD等音频协议,并且支持不少于三种20KHZ以上的宽频音频协议,支持双声道立体声功能。
7. 支持标准H323下H239协议,在主流1080P30帧的情况下,辅流支持1080P30帧。
8. 提供至少3路高清视频输入、至少3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同时至少支持1路标清视频的输入输出。支持不少于以下接口类型及数量:HDMI×3、XLR×1、RJ11×1,同时要求设备的物理接口与标书中的接口类型一致,通过转接视为不满足。
9. 支持6路音频输入和6路音频输出接口。
10. 支持在H.323协议下,H.235信令加密;支持在SIP下,TLS、SRTP加密;支持AES媒体流加密算法,保证会议安全。
11. 所投产品应具备良好的网络适应性,最大20%网络丢包下,图像流畅、清晰、无卡顿、无马赛克现象,确保会议正常进行。并提供权威检测证明。
12. 终端支持512Kbps会议带宽下,召开1080P30帧高清会议,功能正常,音视频流畅;384Kbps会议带宽下,召开720P30帧高清会议,功能正常,音视频流畅;
13. 终端支持多视功能,主流不少于3路标准协议的视频图像同时发送给远端会场,无需额外增加网络带宽和图像合成设备。满足大型会场多角度图像同时发送需求。
14. 终端支持Wi-Fi热点和客户端开启和关闭功能,能够通过WIFI网络进行视音频通信,方便会议室网络布线。
15. 终端支持在终端断电的情况下,VGA口可以自动环回,方便本地会议使用VGA输出,无需增加其他的外接设备。
二、高清摄像机及其他
1. 摄像机与高清会议终端同一品牌,支持吊装、电子翻转功能,可适用桌面安装和天花板吊顶安装;
2. ≥1/2.8" HD CMOS成像芯片,≥200万像素;
3. 支持1080p 50/60高清视频格式,并向下兼容1080p30、720p60、720p30等多种格式高清信号输出;
4. ≥12倍光学变焦,12倍数字变焦;
5. 支持垂直和水平转动,最大水平视角72°,最大垂直视角44.5°;
6. 支持通过DVI-I(数字RGB和模拟)/HDMI等输出高清视频信号;
7. 支持三合一接口,可同时实现视频、控制信号的传输以及对摄像机进行供电的要求;
8. 支持通过按键设置摄像机视频输出格式,不需要重启摄像机。
9. 支持LCD 显示功能,可以实时显示当前视频输出格式和故障码,便于维护人员诊断和维护。
10. 摄像机支持红外透传,支持通过摄像机遥控终端。
11. 其他安装配件:华为HD-VI线缆15米,定制壁挂安装支架,专用移动三脚架,HDMI跳线15米*2,VPM220全向会议麦克,其他安装附件。
12. 原有设备MCU6路720p30视频+3路纯音频授权License。
三、指挥中心一体化视频终端及其他配件1套
1、所投产品核心部件(核心编解码器,高清摄像机、麦克风)必须为国内统一品牌,并与前两项设备同一品牌。
2、所投产品编解码器要求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PC结构,产品稳定,能够支持7×24小时长时间开机运行;产品型号应在其原厂官方网站有中英文产品彩页和产品介绍。
3、所投产品支持1080P30帧,720P60帧视频编解码能力;所投产品标配摄像机支持1080P50/60帧图像格式,支持12倍光学变焦。
4、所投产品应提供整机CCC认证,投标产品和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只提供部分组件的CCC认证视为不满足。
5、所投产品应支持H.263,H.263+,H.264BasicProfile,H.264HighProfile,H.264SVC视频编解码协议。
6、所投产品标配摄像机水平视角不低于72度,支持不少于30个预置位。
7、终端应支持H239和sip双流协议,支持主辅流同时达到1080P分辨率。
8、所投产品标配全向数字麦克风,支持360度拾音,拾音半径达到6米,最少支持外接一个麦克风扩展拾音距离。
9、所投产品应具备良好的网络适应性,最大20%网络丢包下,图像流畅、清晰、无卡顿、无马赛克现象,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10、所投产品支持主席会控功能,申请主席后能够实现广播会场、观看会场、添加/删除会场、静闭音、设置多画面、结束会议等功能。
11、所投产品支持通过USB接口导入配置,配置信息包括会场名、IP地址、H323注册信息、会议参数等,方便设备的安装部署。
12、支持在两个显示设备分别显示远端(或本端)主流和辅流;支持在一个显示设备以画中画、二分屏、三分屏等多种模式同时显示2路或3路图像。
13、所投产品支持通过PAD进行召集会议、接收会议预约信息、一键入会、申请主席、选看画面。
14、该终端可以作为我院现有所有的视频终端的备用设备,并能实现与上级院相关设备的互联互通。
15、其他系统安装配件:定制壁挂安装支架,HDMI4*4矩阵,HDMI150M远距离传输器2对,VGA转HDMI高清转换器一个,HTDZ HT-D38鹅颈会议话筒8支,NS-AW392壁挂音箱3套,与音箱同一品牌专业功放1台不低于2路输入支持7*24开机,12路调音支持幻象供电输出不少于4路输入输出均支持单路调节,远程电源开关控制器不少于4路,指挥平台视频采集卡2个(HDMI输入接口PCI-E支持指挥系统调用),HDMI硬盘采集录像设备2个(HDMI音视频输入,支持4K,支持按键和遥控器控制录制,内置1T硬盘),系统安装服务及其他安装跳线附件等。
二、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产品的经营能力(看营业执照)。
(二)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9类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须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质保服务等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供应商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至9:30时将报价资料密封送达至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室。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采用传真方式。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其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公章的废标。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市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得与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资信证明1、2款的,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未提供3款的,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以上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询价文件中确定的“供货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供货时间”以后的有效。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若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要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直至一家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为供应商。
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如果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但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予以废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报价总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时,优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般产品当次报价包括两层含义:一般产品是指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当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报价。
1、询价小组认真核实供应商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并进行确认。
2、根据以上节能、环保确认结果,以供应商一般产品最低报价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分别计算节能、环保的价格扣除数额,确定报价调整金额。
报价调整金额=报价总额-[(一般产品最低报价×节能5%)+(一般产品最低报价×环保5%)]
3、以报价调整金额与一般产品供应商报价比较,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A: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B:所有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C: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凡是属于对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的,不能以报价调整金额为合同金额,必须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金额。
(四)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算资金,将取消该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履约保证金
在签发成交通知书之前,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仟元整(现金)。待成交供应商将合同送到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成交结果公告
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在询价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东营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上进行公告。
八、签发成交通知书
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配置与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不匹配;各部分设备技术参数与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不匹配;出现假冒伪劣,更改配置,以次充好等问题。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利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二)将依法禁止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加利津县政府采购活动。
(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报产品(设备)质量免费保修、上门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利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利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利津县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八、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持合同到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九、合同主要条款
(一)供货时间。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三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采购人所需的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配置要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各部分设备技术参数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满足项目实际需要,设备质量过关,安装合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四)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付款方式。自验收合格后,7日内成交供应商持验收单和正式发票到采购单位支取货款。
(六)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质量技术要求。
(七)成交供应商逾期供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供货时间后五日内仍不能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
根据2017年 月日利津县政府采购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我公司对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附:本次政府采购询价各品种报价明细表
序号
品牌型号及质量技术标准(必须填写所报产品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
承诺总价
(元)
承诺供货
时间
质保年限
合计
(人民币)
小写 :
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印鉴):
供应商联系电话: 2017年 月日
招标
|
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