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摄录器材2招标公告
公安厅摄录器材2招标公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1.1 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3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询价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 15 日至2017年12月19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4.2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方可凭CA密钥登陆(http://www.hnggzy.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5.2 询价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2月 15 日至2017年12月 19 日,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和纸质报价文件。电子及纸质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
6.2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6.3 报价文件递交和询价的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13楼)第10开标室;
6.4 电子或纸质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摄录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现将有关询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摄录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7-1590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2.2 采购范围:专业高清摄像机、高端单反相机、专业级航拍飞行器、相关配件的采购; 2.3 交 货 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供货调试完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采购预算:360000.00元; 2.6 质保期:1年; 2.7 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3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询价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 15 日至2017年12月19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4.2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方可凭CA密钥登陆(http://www.hnggzy.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5.2 询价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2月 15 日至2017年12月 19 日,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和纸质报价文件。电子及纸质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 6.2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6.3 报价文件递交和询价的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13楼)第10开标室; 6.4 电子或纸质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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