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溧水县体育场钢构屋面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溧水县体育场钢构屋面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新建“溧水县体育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08]2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投资总额7225万元。
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新建“溧水县体育场”钢构屋面工程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⑶建设内容:钢结构屋面
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⑸工期要求:60天
⑹工程地点:溧水县金蛙路南、城东干道以东
⑺工程规模:4490㎡⑻工程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三、报名资格条件:
①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②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相应建造师壹级
四、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外地企业报名前需到县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信用管理手册。
3.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原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16日止,上午8:30点至11点;下午1:30点至5点。前4个工作日可去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溧水县永阳镇)报名,最后1个工作日在溧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阳镇后巷10号三楼)现场集中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①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主要条件;
③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必选条件的内容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书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竟争;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④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内容:(无)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①所有满足1至9项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
七、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④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原件)到达现场参加投标;
⑤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联系人:孔卫国电话:********传真:********
招标人地址:溧水县永阳镇邮政编码:21120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要求本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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