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9年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资格招标公告
2018年-2019年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资格招标公告
番禺区桥南街2018年-2019年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资格采购项目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12 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桥南街执法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番禺区桥南街2018年-2019年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7年12月 12 日至2017年12月 18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编号:GDDACG2017GK1103
2. 项目名称:番禺区桥南街2018年-2019年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资格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服务内容:承包整个桥南街道范围内的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工作
5.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采购总金额 服务期限
番禺区桥南街2018年-2019年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资格采购项目 100万元/年 200万元/2年 2年
注:本项目允许两家公司中标,须兼投但不得兼中,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二、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 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中级职称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4. 参与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
五、(一)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桥南街执法队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珠路103号
联系人:骆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4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联系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136*****008
传真:***-******** 邮编:51051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2-12
标签: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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