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抢险救援装备进口设备 招标公告
2017年抢险救援装备进口设备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贵州省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贵州省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抢险救援装备
2、项目编号: ASHF-17-RG017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有毒气体探测仪4个、可燃气体检测器4台、消防员红外热像仪1个、测温仪1台、双轮异向切割锯1台、机动链锯4台、无齿锯3台、手持式钢筋速断器2台、空气充填泵1台、液压破拆工具组(7件套)5套、液压破拆工具组(9件套)2套、重型支撑套具2套。
4、产品用途: 抢险救援
5、进口理由: 进口类产品执勤器材在使用材质、处置能力上更加优于国产生产装备,进口救援装备技术性能更高、处置灾害事故能力速度更快、消防员操作使用更加便捷,能有效提升部队战斗力,更好的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故申请购置相关装备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目前国内生产的执勤器材装备在使用材质、处理能力、技术性能上与进口类器材有较大差距。
(2)、经有关部门使用,国外进口救援装备技术性能稳定。
(3)、消防救援要求速度快、可靠、安全,进口产品相对于国内产品而言,性能更好、更安全。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7-12-14至2017-12-20
9、ppp项目:否
10、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地址:安顺市黄果树大街
联系人:刘高鹏
联系电话:151*****402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龙泉路银城大厦13-7号
项目联系人: 陈珺
联系电话: ****-********
12、财政部门:安顺市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地址:安顺市地委大院
联系人:何科长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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