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第二批票务渠道代理征集公告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第二批票务渠道代理征集公告
2017年9月29日,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在航空港区隆重开幕。9月30日,园博园正式对外售票,向游客开放。“十一”黄金周期间,郑州园博园共迎来27万多人次参观游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要求,同时响应本届园博会“引领绿色发展,传承华夏文明”的理念,为继续扩大本届园博会的社会影响力,郑州航空港园博园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实业公司”)在首批票务渠道代理商的基础上,现面向全国进行第二批票务渠道代理征集活动。
票务渠道代理,包含但不限于票务代理企业、旅行社、电商等具有推广销售能力的企业。企业服务内容包括:通过自有渠道,积极推广和销售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门票,并对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进行会中宣传。专家将对应征企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入围企业名单。
一、征集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意成为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票务渠道代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应征企业”)。
二、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的票务渠道代理,包含但不限于票务代理企业、旅行社、电商等具有推广销售能力的企业。企业服务内容包括:通过自有渠道,积极推广和销售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门票,并对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进行会中宣传。(旅行社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参与为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法人身份进行此次门票代理活动。)
三、应征条件
(一)应征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或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应征企业进行代理资格申报时,应至少在中国大陆地区常住人口达500万以上城市拥有100个以上营销网点、分支机构或应至少拥有100万以上活跃注册用户。
(六)应征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实业公司制定的同门票销售相关的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并维护正常商业竞争秩序,接受实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履行境内代理商的职责,维护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形象。
(七)应征企业的经营目标符合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主题和理念。
(八)应征企业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用工、质检达标、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九)具有奥运会、世博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及近三年内举办的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等相关经验且享有良好声誉的企业优先考虑。
(十)合作企业签订合同10日内,须向实业公司缴纳80万保证金及70万预付款。
(十一)对在航空港区注册,或经营场所设在航空港区,且在航空港区纳税的票务代理企业(或旅行社),应征资格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四、应征费用
应征企业参加应征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企业自行承担。
五、征集程序
(一)公告:
实业公司在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官方网站发布征集公告。
(二)报名:
自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意向应征企业即可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
(1)文件提交方式:应征企业可将应征文件及相关资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实业公司。
(2)提交地点: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孙武路与涟水路交叉口园博园园区管理中心票务处。
邮编:450000
(3)提交文件截止时间:12月 20 日17:00
(4)应征意向文件一旦提交,不论应征结果如何,将不予退还。
(三)初审:
实业公司根据应征条件和报名文件对应征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评审:
实业公司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应征企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入选企业。对最终入选的应征企业,实业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入选通知书》。
(五)公示:
实业公司与入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正式发布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第二批票务渠道代理企业名单。
六、应征文件要求
应征企业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编写应征意向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应征人致函(附件二)
(3)应征企业简介、票务渠道代理业务开展情况说明;
(4)应征企业资质证明、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企业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的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9)应征企业获得的相关荣誉、奖励证明复印件;
(10)应征企业参与过的项目简介及合同复印件;
(11)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票务渠道代理销售方案建议书(含报价,PPT);
(12)应征企业认为有必要附加的其他任何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应征企业承诺与保证
(一)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隐瞒。应征企业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无论是否能够应征成功并最终成为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票务渠道代理商,都不会泄漏任何实业公司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是否参加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票务渠道代理商征集活动进行宣传,不会明示或者暗示与实业公司之间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标识和口号等进行市场营销活动。
(三)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若其违反承诺义务,实业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有权追究应征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实业公司保留的权利
实业公司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下述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变更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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