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公示 | 有效期: | 2017-12-15 至 2017-12-22 | 撰写单位: |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弓长岭区 | 撰写人: | 弓长岭区 |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公示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1 | 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1、统一门户管理系统 2、基础信息库系统 3、项目信息库系统 4、预算编制系统 5、指标管理系统 6、国库支付系统 7、公务卡系统 8、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9、总预算会计核算系统 10、集中核算系统 11、账户管理系统 12、工资统发管理 13、政府采购管理 14、财税库银联网系统 |
三、采购预算:750000元
四、服务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免费服务一年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6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金。
六、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飞创大厦 5层
七、单一来源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八、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00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谈判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44会议室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弓长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弓长岭区政务中心
联系人:方女士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26房间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弓长岭区
2017年12月14日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1 | 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1、统一门户管理系统 2、基础信息库系统 3、项目信息库系统 4、预算编制系统 5、指标管理系统 6、国库支付系统 7、公务卡系统 8、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9、总预算会计核算系统 10、集中核算系统 11、账户管理系统 12、工资统发管理 13、政府采购管理 14、财税库银联网系统 |
三、采购预算:750000元
四、服务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免费服务一年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6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金。
六、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飞创大厦 5层
七、单一来源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八、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00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谈判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44会议室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弓长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弓长岭区政务中心
联系人:方女士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26房间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弓长岭区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