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器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文化器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对文化器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文化器材采购
2.2 招标编号:CFDHW********66
2.3 交货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号
2.4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
2.5 质保期:两年
2.6 预算额:100万元
2.7 招标内容: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文化器材采购,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营业范围涵盖文体器材类;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整,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投标人本年度上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整,且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
联 系 人:张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
联 系 人:马艳艳、张凯、兰亚珍
电 话:****-*******
电子邮箱:sxcfd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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