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疗中心门诊楼临检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儿童医疗中心门诊楼临检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儿童医疗中心
门诊楼临检中心改造工程
比选公告
重庆儿童医疗中心门诊楼临检中心改造工程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重庆儿童医疗中心门诊楼。
2.比选范围:
2.1 施工图范围内墙体拆除、吊顶拆除、吊顶重新施工、墙面修补、地面修补等;
2.2 施工图范围内的给排水安装。原有立柱盆的保护性拆除、利旧重新安装,原有吊顶上的风口软接及需拆除墙面上的空调温控器拆除、利旧重新安装;
2.3 施工图范围内的风口风管的采购安装、换气扇采购及安装等;
2.4 原有通道智能照明系统回路灯具拆除、控制软件系统修改和设置工作;拆除过程中消防报警系统管线保护;消火栓拆除及重新安装后的收边收口等配合工作;
2.5 施工图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配电箱进线电缆暂估长度60米(结算时按实收方);
2.6 施工图范围内的电气安装、UPS电源采购及安装。原有灯具全部保护性拆除、利旧重新安装调试,灯具数量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内,后期一律不作调整;
2.7 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除渣、外运,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多次成品保护、多次清洁等,以及完成门诊楼临检中心改造工程需要的全部工作都包含在本次比选范围内。
2.8 本项目涉及的施工、维护保养、税费、利润、管理费、上下车、运杂、配合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比选报价范围。
3.工期:60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报名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 报名资料要求:
2.1 报名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套(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2 报名人应提供县(区)或市、州一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内有无行贿违法档案记录”、“诚信”书面查询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3 报名人应出具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签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廉洁保证书》(见附件1)
3.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5:00~17:00到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基建科(7号楼306办公室)报名。
三、投标费用
1.被确定为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前须缴纳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支付的,应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比选工作结束后的次月15日后通过银行转账无息退还至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若确定的比选申请人中途退出,则不退还保证金。
2.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
邮 编:400014
联系人:窦老师
电 话:***-********
传 真:***-********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
投标人廉洁保证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有关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我单位保证在参加贵院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不行贿、不给予或暗示给予贵院负责招标工作或相关部门人员任何不正当利益,并自觉抵制任何索贿、索要回扣、红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我单位没有遵守上述保证,自愿接受贵院按相关法规和医院规定给予的处理处罚。
特此保证。
投标单位: (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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