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公安局网络复用设备招标公告
遂平县公安局网络复用设备招标公告
遂平县公安局网络复用设备采购项目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遂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遂平县公安局网络复用设备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遂政采招【2017】330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控制价(元 |
光端机 | 套 | 1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接购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安装。 | 855000.00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3.3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标时必查);
3.4投标人需提供千兆复用设备、多业务接入设备、综合网管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
3.5投标人须通过质管理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体系认证、3A信用认证(复印件装订响应文件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6公安通信系统为特殊通信单位在使用中不间断产生生产数据,为了保证本次招标设备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各潜在投标企业在公示期内需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在遂平公安局进行测试,由遂平县公安局开具合格的产品测试报告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3.7投标企业提供近6个月的不低于6人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及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截图和祥细社保人员的查询名单截图。
3.8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与之相对应的有效收款凭证(发票存根或银行转账凭证)。
3.9为了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投标人是驻马店以外的须提供在驻马店市驻有自有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响应文件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后提供货物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注明:加★部分必须出具有效的参数证明文件,投标企业可以高于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但不可低于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低于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可按不响应投标文件处理。
3.11本项目采购货物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不含港澳台地区)
4.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5319室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9日上午0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9日上午09:00整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咨询电话:
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03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0.监督部门:
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遂平县公安局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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