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器及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招标公告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器及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招标公告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器及计算机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
联系人:程祥英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 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
联系人:孟令富 联系方式: ****-*******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RZCG2008-1174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日照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器及计算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ZCG2008-1174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A、B两包:A包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的采购;B包为服务器及计算机的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或等额外币的系统开发商;
2、具有档案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
3、具有近三年开发相应的综合档案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经验、网络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经验和广域网、局域网系统的开发经验业绩至少两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软件著作权证书、经验业绩,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案。
B包: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00万元或等额外币,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00万元或等额外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
2、非日照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代理销售授权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案。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09年2月13日至2009年2 月 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售价:A包:200元;B包:1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09年2月24日上午9:30
九、开标时间: 2009年2月2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十、本项目联系人: 孟令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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