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期建设 招标公告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期建设 招标公告
阿克陶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期建设项目已纳入阿克陶县人民政府采购计划,拟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阿克陶县人民政府授权阿克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乡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阿克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乡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社会资本(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采购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说明
2.1 招标内容
2.1.1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期建设项目。
2.1.2 项目编号:CEITCL-XJ-PPP-171206
2.2.3 本项目静态投资总额为66658.25万元。
2.2 建设规模
2.1.1 建设地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
2.1.2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改善农村人居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房、圈舍、水、电、暖、绿化、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3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年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4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阿克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乡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包SPV(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中,社会资本在SPV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为100%,政府方不出资不占股,但必须接受阿克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乡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监管。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1.4具有一定的投融资能力(提供资信证明或融资方案);
3.1.5投标人须运营良好,具有健康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
3.1.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3.1.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1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号。
5.评标方法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社会资本,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资信证明或融资方案;3、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4、完税证明;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联合体协议(如有)。以上资料原件进行查验(同时胶装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给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 12月14日~2017年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 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分A座9B 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12:00,递交地点: 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分A座9B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7.2本项目招标的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8.1 监督单位:阿克陶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室
联 系 人:马依努尔
联系电话: 159*****213
8.2 招 标 人:阿克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乡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王玉伟
联系电话:135 7957 7891
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德艳 孙秀晶
联系电话:****-*******
2017年1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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