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辆 竞 卖 公 告

车 辆 竞 卖 公 告

车 辆 竞 卖 公 告
zjzb2009-18号(zjcg2009-13号)
受市采购办委托,本中心拟通过公开竞卖方式处置以下车辆,欢迎有意购买者报名竞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卖车辆基本情况
①市政府驻京办更新淘汰的鄂E55246别克轿车,该车购于1999年11月,(行驶证登记的车主为“枝江市招商管理局”),无购置附加费证;
②市国土资源局更新淘汰的鄂E52005普桑轿车,该车购于1995年11月,(行驶证和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登记的车主均为“枝江市土地整理中心”).
③市法院移交的粤BEW445现代(酷派KMHHN61F34U)轿车(行驶证登记的车主为“林福德”,车主住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地花园B2-605”,该车为犯罪分子作案用工具,有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可以到深圳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该车购于2004年12月,行驶证记载车辆检验合格至2009年12月,无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
④市法院移交的无牌照兰盾正三轮摩托车(有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复印件,未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也未办理牌照),该车购于2007年7月,为犯罪分子作案用工具,有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
二、相关要求及报名须知
报名参与上述车辆竞买人必须交纳报名费100元和10000元的竞买保证金。报名时不需指定拟购车辆,已经报名者可自由竞买上述任何车辆,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10000元/辆),已竞得车辆者若还需参与其它车辆的竞买,必须现场补交10000元/辆的竞买保证金后才能参加其它车辆的竞买(未竞得者且无法定违规行为的,银行进帐核对正确后全额退还)。竞得者须在二个月内自费按规定办妥所有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提供相关手续原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全额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上述车辆可能存在①应交未交的公路养路费、车船使用税②交通违章应该补交的罚款和其他处罚③初始登记车主为政法部门未交纳的车辆购置附加费④期内和逾期车辆检验费用和罚款⑤异地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所发生的费用等各种情况均由购买者自行调查处理,费用由购买者自行负担;若竞得者在二个月内未按上述要求办妥所有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提供相关手续原件的,除自行负担在此期间的与车辆有关及车辆本身的所有有形和无形损失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及后果外,必须将车辆交回,否则,竞卖者(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或其他法定程序将车辆强制收回。
三、报名、看车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标中心服务窗口;
3、看车时间: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20日12:00时(北京时间)
4、看车地点:枝江市财政局生活区院内。
四、竞卖时间及地点
报名参加此次竞买者于2009年2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到枝江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凭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和报名号参加竞买,逾期或无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末提供合法居民身份证原件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联系人:赵爱华 陆玲
联系电话:138*****987 134*****685
枝江市综合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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