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封闭管理监控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封闭管理监控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封闭管理监控设施项目(项目名称)

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封闭管理监控设施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封闭管理监控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经发 [2017]3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2、工程规模:总预算约315万元。

3、工程估算价(万元): 约315万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2月28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封闭管理监控设施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采用园区“封闭式”智能管理模式,建设车辆动态监测及预警系统,实现对园区内车辆出入追踪、车辆车牌识别记录、超高车辆限高预警,对危化品车辆及其运输路线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在重要路口、路段建设交通安全标志标牌,从而提高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打造“安全环保园区”;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设备供货、软件定制化开发;系统安装、集成、调试;系统培训及维保。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需提供,设计单位无需提供);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要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提供《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如投标人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资格后审不合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管理手册或农名工保证金)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执行。联系方式: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管理手册或农名工保证金)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电子与智能化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从牵头单位或联合体单位选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工程投标。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建筑业内容的建筑企业须提供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账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财务电话:****-********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企业实力及业绩8分,技术标6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设投标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报价(32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Q1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98% ;Q1、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4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三、企业业绩及实力(8分):

投标人自2014年1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能监控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的,得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投标人设计团队负责人自2014年1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智能监控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费200万以上),得3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投标人设计团队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四、设计方案(60分):

统计设计方案得分时,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设计总体思路(8分)

①、对项目背景理解深刻,从项目实际情况、行业现状、国家政策层面分析;(2分)

②、设计目标明确、理念新颖、符合未来发展方向;(3分)

③、体现系统体现创新性、可扩展性与实用性。(3分)

2、设计需求分析(10分):

①、要求充分体现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需求,与园区管委员、交警的业务关系;(2分)

②、要求分析项目涉及的园区外围道路交通现状,体现设计针对性;(4分)

③、要求体现项目安全范防、安全预警、安全处置理念与需求,解决当前实际存在的问题。(4分)

3、系统设计总体方案(12分)

①、体现系统网络架构合理性,充分应用灵活的网络架构实现数据传输同,展现前沿的技术发展方向;(3分)

②、体现系统逻辑架构科学性,应展现场内设备、场外设备、IT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关系,体现数据流逻辑;(3分)

③、设计科学合理的功能,满足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及其它相关单位的应用要求;(3分)

④、计算系统所需资源,包括网络带宽、存储设备、服务器性能等要求。 (3分)

4、机电设备设计方案(10分)

①、设计项目所需的外场机电设备布置点位、安装方式、应用技术要求,需要体现合理性、适用性;(4分)

②、设计项目机房IT设备方案,包括技术要求、管理要求,需要体现规范性;(3分)

③、设计管线系统方案,包括管线的路由、管线敷设方式以及管线特殊情况的处理(3分)

5、软件系统的设计方案(8分)

①、设计科学合理的软件系统架构,采用软件开发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框架,使本项目软件系统稳定可靠,具有弹性可扩展空间;(3分)

②、设计软件系统的功能以及实现的业务流程,满足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需要;(2分)

③、分析本项目软件系统的数据管理方法,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数据分析方案;(3分)

6、设计深度(8分)

①、需提供详细的施工图,包括平面图、系统架构图、施工大样图、管线图等;(3分)

②、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2分)

③、提供详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包括项目理解、设计标准及界面、设计总体思路、具体方案说明、项目实施安装要求等;(3分)

7、后续服务方案(4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拟定或增加的项目后续服务的内容、服务地点、服务响应时间等;后续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技术培训及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包括操作和维修培训,培训的方法和手段合理可行;(2分)

②、保修期的技术支持除满足保修书的规定外,一般故障6小时(包括节假日)以内、紧急故障2 小时以内解决;保修期后提供24小时电话或远程技术支持。(2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00:00至2017年12月19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12月15日00:00起至 2017年12月19日24: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 ****-********);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展览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的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304

联系人: 马志红 联系人: 朱霞

电话: 0511- ******** 电话: ****-********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设施 园区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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