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资格招标公告
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资格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审计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行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交[2005]333号)、《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管的意见》(浙交[2009]23号)精神,为公开、公平、择优选取有资格参与我省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资格招标。欢迎符合投标基本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下称“投标人”)参加。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浙江省内依法成立(或在浙江省内设有固定分支机构并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指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下同)内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
(二)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审价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会计查证、咨询资格。
(三)近三年平均(或某一年度)的工程审计(含工程造价咨询,下同)业务及会计审计业务累计总收入不少于800万元,且本单位至少同时拥有6名以上注册会计师,8名以上注册造价师。
(四)近三年必须具有交通路桥工程专业审计(含工程造价咨询,下同)业绩。其中:2005年以来有高速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工程造价咨询,下同)良好业绩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择用,有中途退出跟踪审计等行为的,须说明原因。
(五)投标人应独家投标。因建设部门要求工程造价职能剥离、机构分设的,或者能合法证明会计执业主体与工程审价主体之间存在实质控制性关联关系的,视同独立体,允许以工程审价主体或会计审计主体一家名义参与投标。
(六)对近三年高速公路审计(含工程造价咨询,下同)业绩突出,符合前款(三)要求的业务收入和注册造价师人数规模,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审价)甲级(或一级)资质的工程造价执业机构,允许其联合一家非参加本次投标且拥有6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会计执业机构,以工程造价执业机构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七)根据《关于抓紧落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委托实施工作的通知》(浙交〔2006〕12号文)的有关规定,已具有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省内高速公路审计良好业绩的省外中介机构,允许其按上述相关条件要求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有意向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以及注册单位在本单位的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于2009年2月13日至2月19日每日的14:00至17: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到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10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2009年3月4日8:30~10:00,递交到浙江赞成宾馆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4日10:00(北京时间)。超过规定时限送达,恕不受理。
四、其他: 招标信息于2009年2月16日,在《浙江日报》上发布;同时,在《浙江交通网》、《浙江审计网》上详细刊登招标公告。
五、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审计厅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
邮 编:310009 310006
联系人:王健 朱智敢
电 话:****-********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网 址:http://www.ydsws.com
联系人:毛刘锋
电 话:****-********
传 真:****-********
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审计厅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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