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青(2006)-006
1、霞浦县松城街道办事处农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闽农综办[2006]92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工程规模约2084亩,概算投资约3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财政拨款。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霞浦县松城街道办事处墓斗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6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6月20日,工期18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过年审合格(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具体祥见资格预审文件)。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6、本工程采用记名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核查)以及法人单位介绍信从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6 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分(公日、节假日除外)。
7、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七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 11月 21 日上午9 时30分,提交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招标人将根据“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和四、确定投标人短名单的办法”中所规定的内容,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0、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对资格审查的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但对资格审查过程情况不作任何解释。
11、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时应认真检查,若发现资格预审文件中有缺项、漏项或错字等应在报名截止前及时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以便更换或补正,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凡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提出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 霞浦县松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霞浦县目海北路
邮政编码: 355100 联系电话:****-******* 139*****918 联系人:陈金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利家苑307室
邮政编码:3521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陈丽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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