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制服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制服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1]HS[CS]*******的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制服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制服 | 制服 | 110 | 335500 | 按量体尺码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提供所有定制服装 | 合同签订后三年内 | 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邱瑛/189*****049 |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137*****476 | ||||
合计: | 335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335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中路9号;
4.3交付条件:货物全部交货后,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产品的相关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环保标准)等验收,如有矛盾,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男女西服面料成份及技术参数:成份70%羊毛29.5%聚酯纤维0.5%导电纤维、纱织100双经双纬、克重275克/米或优于以上克重更保暖的西服面料、颜色藏青色;男女长短袖衬衫面料成份及技术参数:成份100%棉(成衣免烫3.5级以上)、纱织80支双经双纬、颜色白底蓝条;男女夏裤面料成份及技术参数:成份50%羊毛40%聚酯纤维10%天丝、纱织100支双经48支单纬或优于以上的夏裤面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款式及工艺要求:男西装上衣执行GB/T2664-2009标准;女西装上衣执行GB/T2665-2009标准;裙裤执行GB/T2666-2009标准;衬衫执行GB/T2660-2008标准;男大衣执行GB/T2664-2009标准;女大衣执行GB/T2665-2009;面料、款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最后与采购单位所确认的款式制作,男西装单排二粒扣、后面不开叉、西裤单褶;女西装二粒扣、内里设口袋。男女成品按已确认的款式生产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提供所有订制服装,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于签订日期起三年内有效,合同签订后三年内,采购方可根据单位需求补单,乙方应按原质原价供货。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若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应按本合同结算总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在甲方发出的索赔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答复,则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直接提出乙方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无。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为了更好的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福州乔治白服饰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工作服的售后服务以及服装款的结算,服装款直接汇入福州乔治白服饰有限公司账号。乙方承诺自交付甲方工作服成品之日30个工作日内,在接到甲方关于服装缺陷或不足通知,应做到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专人上门维修和解决问题。14.2工作服规格以甲方各工作人员身高体态为准,乙方必须派员对甲方各个工作人员进行量身定码,做到每份工作服均能与所定做的工作人员合体。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所量尺码制作,或虽按所量尺码制作,但所量尺码有误差或不合身的,乙方应无条件给与更换或返工。若甲方的员工要求对其服装进行局部修改,乙方接到要求重新量体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并送达甲方。14.3因窗口工作人员工作部门和进驻时间不同,个别窗口人员根据需要按件数定制,故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男、女装工作服以实际参加量体男、女工作人员的人数和实际定制的件数为准。乙方必须考虑多备布料,保证满足甲方因工作人员调整而增加工作服份数的需要。不论甲方工作人员调整的人数多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对甲方所调整的工作人员进行量身定码,并于量体定码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提供合体的工作服,并按时送到甲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城南中路9号 | 住所: | 浙江省平阳县平瑞公路58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池方燃董事长 | |
委托代理人: | 151*****063*******"> 邱英 | 委托代理人: | 151*****255*******"> 王亦县 |
联系方法: | 189*****049 | 联系方法: | 137*****47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